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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2 09:45


2025年,兴安县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改革开放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政府职能更加科学。按照基本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特定履职事项三类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梳理一乡一策,明确了乡镇8大领域236项履职事项,将清单中18项行政执法事项纳入乡镇综合执法范围,有效解决了以往乡镇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的问题。

(二)办事效率显著提升。2025年以来,已办结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等高频一件事事项累计322件,政务服务办不成事窗口实现问题一站式受理,群众诉求响应速度提升,满意度达99%以上,线上申请办件量582件,通过云帮办服务为企业申请营业执照登记业务462件。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明显2025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300余人次,排查矛盾纠纷1855次,预防矛盾纠纷83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7件,调解成功2086件,调解率98.07%,调处化解率均达到100%截至202511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5件,受理60件,不予受理5件。审结42件,其中维持9件,撤销9件,确认违法8件,驳回申请3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8件。4个案件的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起诉至法院,目前均无败诉。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兴安县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落实法治建设“三方案”,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打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战,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建设。兴安县始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法治道路。通过强化法治思维建设,加强法治培训,健全学法用法机制,狠抓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政府常务会首课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委中心学习计划,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理论学习,县委党校在各类主体班次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设置专门教学单元,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进行深度解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法律。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好集中整治和规范涉企专项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关键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推进智慧监管,扩大扫码入企覆盖范围,提升大数据+监管的精确性;进行专项督查,走访排查企业,专班成员共实地走访23家企业,同时电话回访15家企业;召集企业座谈,县司法局联合县工商联召集15家企业进行座谈,畅通监督渠道,设立线索举报信箱共4个,截至现在,共收集5条问题线索,已向有关县直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建立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理机组建了共计42人的工作专班,聚焦解决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反映渠道不畅、推动解决不力、督办追责不实等突出问题,强化统筹协调和工作保障,畅通线上专区通办,线下专班受理的反映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全面铺开收集工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优化政府职能,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一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依法完善、持续优化县、乡(镇)两级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动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水平。今年全县有序推进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与落地,成立工作小组和督导服务队,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广泛征求乡镇干部、村(社区)工作者、群众代表及行业专家的意见建议,累计收集反馈意见300余条,反复论证修改完善清单内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所涉各单一事项集成办理、一站式办理,压缩高频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现象。同时推行全程电子化提高服务效率,拓展注册登记云帮办服务构建新模式,登记机关服务窗口前移,有效破解企业开办过程中申请材料反复修改、股东多次电子签名等痛点难点问题。

(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兴安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核范围,提高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截至今年11,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8重大行政决策4份,征求意见62份,行政合同、法律性事务审查79

(三)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健全深度融合、协调联动、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各级各部门调解资源,构建预防在前、全面排查、调解优先、法治保障、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处置在早、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今年624日,兴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正式投入实体化运行,统筹县级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功能,对群众诉求、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集中受理、依法流转、协调督办,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二是抓好行政复议,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第二道防线的作用,加大纠错力度,不断提高个案质效,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复议案件质量,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和保障功能。

    (四)宣传和实施地方性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将《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规清单,重点聚焦涉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开展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行政执行、监察保障、司法适用、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格局。

四、存在的问题

兴安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定不足

(一)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法治观念还有待提高,普法宣传还不够到位,学法、用法的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法的内容不够丰富,缺乏一定的广度和深度。

(二)行政一审败诉率居高不下,行政机关败诉问题突出,信息公开案件日渐增多,基层法治化治理工作仍有进步的空间。

2026工作打算

兴安县将坚持改革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狠抓关键少数,创新普法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并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打造职能科学、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兴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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