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兴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兴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中共兴安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兴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务实进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兴安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理论学习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芳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局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形势,部署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具体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二)强化教育培训,营造依法治理氛围
为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业务素质,在全局营造“学法、守法、敬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组织制定了兴安县财政局2023年度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抓好落实,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将学习法律法规列为重要学习内容。由我局班子带头组织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的创新法治理论。同时,要求党支部将学习党内法规作为“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加以落实,认真开展学法活动。今年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党内法规,进一步改善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干事创业的激情进一步激发,解决财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依法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
(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 一是按照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收费基金政策透明度,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清单管理制度,实施了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对按照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并且我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了收费目录清单。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执收单位收费行为,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收费制度,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规的收费项目,确保收费目录清单执行到位。三是为确保收费目录清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收费基金项目和政策内容发生变化时,我局会及时转发相关政策文件,在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更新目录清单,要求各执收单位依法清理相关收费项目,对明令取消、停征、缓征和减免的收费基金,应及时贯彻落实。
(二)增强公共服务职责
我局持续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开公开,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进行项目财政评审时,对建设单位送审项目资料,通过一次性告知书的形式告知项目业主单位;对报送的材料认真审查,资料不齐全,评审中心发一次性告知函给建设单位及时补充完善资料;资料齐全,满足评审要求的,评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委托评审中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
为加快采购信息化建设及采购评标全过程公开,我局已完成“政采云”电子采购平台建设,为我县小额工程项目采购、项目推进提供最快捷的服务,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环节的规范化管理,通过网上竞价方式采购,提高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和办事效率。
(四)持续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积极宣传财政法律法规,通过微信群、培训会等形式,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及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通过单位宣传栏、展板和横幅等方式,及时制作相关宣传图片和法治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轮换播放宪法、法律宣传标语。三是悬挂横幅和集中宣讲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通法治建设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监督问责,加强权力制约,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
(一)自觉接受政府监督问责
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的督办件和批示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确保办理质量,规定限时办结,落实跟踪反馈。
(二)完善财政重大决策程序
制定了相关重大决策制度文件,规范了财政重大决策行为,促进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质量和行政管理水平。
(三)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
将风险管理作为内部控制首要问题,聚焦财政核心业务中所面临的风险,通过流程再造、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内部权力制约,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存在问题
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形成,财政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更新迅速,需要及时跟进学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需要我们及时跟进学习,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执法难度大
财政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处理各种复杂的情况和问题,执法难度较大。需要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信息公开仍需进一步加强
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一系列信息公开制度,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透明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加强对财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举止和工作流程,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调,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和交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质疑。
兴安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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