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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5 10:35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兴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兴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深化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相关论述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指导全局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开展专题学习1次,各党支部每季度开展专题教育学习活动1次、全体干部每月开展集中学习1次。我局领导干部、农技人员充分利用下乡指导、到企业调研检查、进村入户的有利时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到基层,深入到农户,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农村、进企业,并通过局液晶屏幕、微信工作群开展全面宣传,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农业依法行政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法治工作组织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内设相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二是印发了《兴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普法责任清单》《兴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相关法治领域专项文件,明确普法任务和普法方式。三是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农业农村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负责人抓落实,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情况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审查论证,重要合同的订立及履行等出具法律意见,进一步推动日常管理和行政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二是严格执行《兴安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兴安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

四、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服务质量

(一)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持续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对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及时行调整。截至2023年11月,我局共梳理保留行政权力460项(其中行政许可102项,行政处罚288项,行政强制26项,行政检查26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6项。按照自治区和县级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推进“全链通办”和“跨省通办”,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引》及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精神,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扩大公开领域,拓宽公开渠道,及时更新内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2023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情况、机构设置、惠农政策、农作物病虫情报、农业项目建设情况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人事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143条,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在兴安县政务网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2023年,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行许可办结事项7506件、行政处罚结果公示57件。

(二)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科学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活动,检查辖区内的农药、肥料、种子、农产品生产主体共7项经营行为,其中3项是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抽取检查对象12户,所有检测结果均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进行录入并公示。通过随机抽查,保证了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及覆盖面,促进了执法效能提升。

(三)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

2023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93人次,执法车辆265辆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659家次,检查农机合作社24次,排查拖拉机200多台次,排除和整改农机安全隐患9处;督促232家农药经营主体纳入到广西农药数字监管平台,34家农产品生产企业纳入到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平台,生产主体开具合格证204张,全县带证上市农产品17.21万吨。2023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57起,共收缴罚没款27.71万元。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通过电视台宣传、张贴通告、送达告知书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等监管对象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利用“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资识假辨假、法律维权以及禁用农兽药、农业投入品科学规范使用、农产品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知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一万余份,制作展板、宣传专栏等6个,宣传报道18次;三是认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全县派出科技人员128人次,举办现场咨询培训24场、参加人数800多人,接受群众咨询1500多人次,张贴《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等资料300余份。

六、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扎实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每季度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一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同考核、同奖惩。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着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方面的重要论述和强化党章党规教育,着力增强党员规矩意识,使自觉执行党内法规的观念入脑、入心,内化为指导行动的思想准则和坚定信念。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审查论证,重要合同的订立及履行等出具法律意见,进一步推动日常管理和行政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严格执行《兴安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兴安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

四是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在年度内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五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政策法规股,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在选人用人时把遵彰守纪作为必要条件,有违法违纪的不纳入用人考虑范围。各股室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调整岗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推动内部监督。

六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次,学习宪法1次,学习法律7次,学习党内法规8次,二是利用每月集中学习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县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宪法进乡村”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与农民群众面对面、零距离进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种子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的情感认同,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农资生产、经营及农资消费者法治观念不够强。二是执法人员年龄老化,一线执法人员装备使用及执法人员配备有待加强。农业执法装备虽已配齐,但执法人员在个别设备上使用还不够熟练,在操作过程中,技术方面还存在问题;同时执法人员不足,造成执法力度不够。三是法制审核工作队伍力量不足,取得法律资格证书的法制审核工作人员不足,无法满足法治建设的需要,在法治人才配备上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加强。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将法律法规学习更多地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不断加强执法力量,为发展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利用“3·15”“12.4"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集中整治开展流动法治宣传;深入开展“送法到乡村”等专项活动;利用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平台广泛开展农业法制宣传。

四是强化学法用法。突出抓好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普法考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努力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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