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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3-02-27 10:25


兴安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适应新时代兴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公平教育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发〔201845号)、《广西教育现代化2035》(桂发〔2019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135号)精神,依据《桂林教育现代化2035》(市发〔20199号)和《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市政〔20219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兴安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已有成就和面临挑战

(一)““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办出具有兴安特色的现代教育”的目标及有关指标要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转观念、增总量、调结构、促均衡、提质量、惠民生”总体思路,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教育事业取得明显成效。

1.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成立了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教育工委。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全面理顺,党的组织和工作实现了全覆盖。

2.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1)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全面提升。建立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育人机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显著;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强化教研支撑引领,思政课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铭记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思政大课堂等德育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

2)学生体质得到进一步增强。加大中考体育评价权重,中考体育成绩由45分提升至60分。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和场地场馆、器材配备得到较好改进。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和每天1小时校内体育活动的要求得到较好落实。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合格率逐年上升,2020年达95%以上。

3)学生美育素养及卫生健康水平进一步增强。认真抓好学校美育工作,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艺术活动,常态化开展中小学生合唱节、校园文化艺术节、戏曲和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开展绿色环保学校、卫生学校、无烟校园、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和预防艾滋病工作,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眼综合防控体系,学校光环境改造和科学用眼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

3.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顺利完成乡镇公办幼儿园全覆盖任务,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2.54%。开展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现有普惠性幼儿园42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16%。全县有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2所。

2)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我县顺利通过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实现了全面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的目标。采取免试就近入学为主、分流招生和划片招生为辅的招生方式,有效缓解了学位供求矛盾,增加了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义教均衡发展力度前所未有,教育公平程度显著提升。一是通过优化布局调整、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及新建县城学校。将兴安县柘园学校、兴安县桂兴村学校、兴安县护城中心小学三所县城周边小学纳为县教育局直属管理,采取与原三所县城小学捆绑式办学模式,调整各校招生范围,增加县城招生学位1000个;计划投入1.6亿元,启动了兴安县第四小学和兴安县第五小学建设项目。二是多措并举,全面化解大班额。加快教育项目建设进度,““十三五””期间共完成了23个项目;盘活现有资源,复湘漓中学老校区办学,更名为湘漓镇第一小学,恢复兴安县第三中学初中部招生,可增设12个初中教学班级。以上共增加了6200个学位,全面化解了大班额。三是新征土地用于教育建设。为湘漓镇初级中学扩容征地20亩、高尚镇中心小学扩容征地30亩、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征地26亩,并启动项目建设。四是添置仪器设备。共投入3577.1万元,全县中小学实验仪器设备、多媒体教室、教室办公电脑全部达标。五是完善补充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在县人社、编委办、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共招聘教师744名,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师生比全部达标,并且缓解了教师老龄化、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同通过以上措施,城乡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实现基本均衡;师资力量实现基本均衡;校容校貌、校园文化、精细化管理等在基本均衡的基础上有了巨大变化;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显著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于2017年顺利通过市级复核验收、省级督导评估,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认定、授牌“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

4.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师德师风建设扎实有效。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改革,教师编制管理方式进一步创新,推进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一体化建设,建立教师编制每23年进行调整的动态管理机制。教师招聘办法进一步改进,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的教师招聘机制,近五年以来共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973人(义务教育教师750人),其中招聘音乐35人、美术38人、体育23人、心理学教师11人、全科教师毕业103人、特岗235人。有效的补充使教师队伍更年轻,平均年龄由49岁下降到现在的39.34岁,结构性更合理。教师职称评聘进一步完善,健全教师系列各级职称评定标准。加强教师全员培训,8400多人次教师参加130多个“国培”、“区培”、“市培”项目,30000余人次教师参加县级20多个项目培训,极大提升了全县在职教师的个人素养和专业水平。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共培养招聘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120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心学校比例已经达到100%。启动和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5.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出台《兴安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2020-2030年)》。强化民办学校发展规模管理,增强了民办学校审批的严肃性。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重点对党组织建设、无证幼儿园分类登记治理、规范招生入学管理、规范入校书刊征订招生园补助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全覆盖”工作进行督查,有效降低民办学校办学风险。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定期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6.教育助力脱贫攻坚效果显著

控辍保学、学生资助、学校建设、师资配备等教育扶贫举措落实落地,推普脱贫工作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圆满收官。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人数实现“双清零”。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学前教育至高中资助政策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县发放补助资金15357.7万元,受益学生12.5万人次;广泛开展“脱贫感党恩,奋进新起点”进校园活动,“知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理念深入人心。

7.教育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1)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大力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共投入2.04亿元,启动新建学校18个,其中幼儿园17所、义务教育学校1所。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投入8962.11万元用于添置教学仪器设备,新增图书94.5万册、多媒体教室838间、计算机0.5万台。中小学(含教学点)宽带联网和学校多媒体教室配备实现了全覆盖。

2)教育系统持续保持安全稳定。建立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制定了《兴安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小学安全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校园周边环境明显改善。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三防”建设进一步加强,校方责任保险全覆盖,校园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信访维稳工作抓牢抓实,确保了全县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8.教育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全县教育系统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七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较好落实,学校章程建设实现乡镇中心校及以上全覆盖。有效遏制了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占坑”培训、考试掐尖招生、超标超前教学和培训、虚假宣传等乱象。

(二)“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期间,全县教育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较好完成了目标任务,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困难,面临较大挑战。

1.亟需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

长期以来,在教育评价中“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倾向明显,“长于智、疏于德、弱于体美、缺于劳”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没有形成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合力,以中高考成绩衡量一地一校的教育质量,弱化了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定力和执着,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建立科学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回归本真、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重要且紧迫。

2.教育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国家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的推行、国家办学标准的提高,形成了教育资源总量的新增和区域供求的变化,如教育投入不能实现适应性增长,教育资源供求矛盾将呈加剧趋势,同时也对可持续解决上学难、大班额的问题带来严峻挑战。教育资源配置的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和校际差异,助推“择校热”,影响教育公平。

3.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需要

少数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亟须提高。教师职业特别是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乡村教师“招聘难、留住难”问题明显。教师队伍城乡结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不平衡,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短缺并存。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与批示和视察广西及桂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教育新需求,以完善人格、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发展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和作风保障。

(二)坚持优先发展

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强化政府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破解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三)坚持立德树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和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四)坚持促进公平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教育公平,让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不断提升民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勇于创新教育的理念和方法。坚持增总量、调结构、促均衡、提质量,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城乡教育融合发展。

四、总体目标

(一)总目标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面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制定的预期目标,各级各类教育更加优质公平,各项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处于全区优先水平。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现代化教育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新时代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较大提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具体目标

1.学前教育

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面建成“全覆盖、强基本、多元化、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8%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3%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园,3万以上人口的大镇办好2-3所公办园,原则上人口15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设1所公办园,自然村建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成本的学前教育运行保障机制。深化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加大自治区、市示范幼儿园创建力度,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

2.义务教育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争取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新增义务教育学位0.3万个,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符合就学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并使其能同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3.普通高中教育

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式、特色化发展。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深入推进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基本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使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整体上在全市保持领先地位。

4.职业教育

深化普职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扶持重点专业,打造品牌专业,促进职校上规模、提质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5.特殊教育

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要方式,以送教上门为辅助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使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五、主要任务

(一)落实“五育”融合的素质教育要求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上好思政课,全面落实课程思政功能。建立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和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授课机制;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履行主要责任,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和主动联系思政课教师,确保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实效;加大中小学专职思政教师配备、培训、激励力度,建立思政课名师(教研员)工作室,加强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以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德育载体,深入开展爱党爱国教育、国情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办好家长学校,开展网上家长学堂,强化“三位一体”同向发力的育人效果。加强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2.大力加强体育卫生工作

在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基础上,保质保量上好体育与健康课。补齐师资、场馆、器材等短板,促进学校体育均衡发展。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技能”教学模式,建立健全教学、训练、竞赛体系。鼓励特色体育发展,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兴安县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配足配齐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建立健全学生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学校教室采光照明建设,确保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降低新发近视比率。做好常态化的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种传染病的防控工作。2022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其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至少达到50%

3.做好学校美育工作

补齐师资、场馆短板,开齐开足和上好美育课。鼓励特色美育发展,弘扬中华传统艺术文化。持续推进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及高雅艺术、民族文化和戏曲进校园活动。每年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4.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功能

健全中小学生劳动素养评价体系,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强化学校主导作用,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包括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合理安排课时、分级设置课程内容;强化家校联动,突出家庭在劳动教育的基础作用;发挥社会支持作用,建立劳动教育基地资源库和劳动实践教育指导教师专家库,创建一批示范性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基地和实验区。积极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

(二)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1.多措并举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力度

根据县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坚持幼儿园规划建设与城镇小区规划建设“五同步”,加大小区配建公办幼儿园力度,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确保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充足,计划投资1.6亿元,新建幼儿园6所,增加学位2250个。提高乡镇公办幼儿园的使用率。建立健全县级财政对多元普惠幼儿园的奖补机制,提高民办幼儿园申报多元普惠幼儿园的积极性。

2.多管齐下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严格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办法》核实幼儿园编制,通过公开招聘、购买服务、转岗等方式,配齐配足县域内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通过日常监管和年审,督促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学前教育规律、保教活动需求,配齐配好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等各类保教设施设备,确保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图书配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通过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推进学前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

3.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健康发展

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抑制过高收费。大力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确保办园安全,提升办园质量。

(三)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以县为主、区域推进,统一标准、全面提高”原则,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城镇学校规划建设,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制定并落实好新建小区配建义务教育学校办法。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计划投资4.1亿元,新建义务教育学校4所,新增学位7260万个;计划投资3.62亿元,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3所。

2.减轻学生负担,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严禁违规补课,规范考试和竞赛评优,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坚持控辍保学常态化管理,落实“双线四包”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强化对孤儿、留守儿童、残障儿童、流动儿童、生活困难学生等的关爱和帮扶工作,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3.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坚持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和方向,缩小县域内校际之间资源配置差距。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将民办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禁设立重点校、重点班。增强流入地学位供给能力,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深入实施学区制管理改革。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提升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4.做好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强化资源配置,落实政府保障,推动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变革

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办学质量评价多元化。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定期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监测和评价,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改变单纯以考试分数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现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空间。

(五)加强支撑智慧教育发展的基础环境建设

1.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

全面普及中小学校信息化教学,为每个教学班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为教师配备教学用计算机,且定期持续维护和更新。根据教学需要建设录播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提高机生比。到2025年,机师比超过1∶1;小学(完全小学)机生比超过1∶15,初中机生比超过1∶10,高中机生比超过1∶8。加快智能教室建设,推进多媒体教学平台、移动学习终端等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进班级。探索建立基于物联网的校园感知环境,构建人与物、物与物互联的智能信息服务体系,有力促进智慧校园建设。

2.构建一体化教育资源云平台

加快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全部接入教育专网工作。建立自治区、市、县、校四级教育网络,实现安全高速互联互通。探索5G技术在数字校园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努力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搭建统一应用支撑平台,促进县教育资源平台与管理平台开放共享,实现统一用户身份认证、统一数据交换,形成统一规范的智慧教育云服务。拓展完善兴安本地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开放资源汇聚共享,实现从“专用资源服务”向“大资源服务”的转变。到2025年,网络学习空间全面普及应用,师生全部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实现基于空间的教与学应用、教学管理、教育治理的常态化。

3.全面提升教师和学生信息素养

将信息化教学能力全面纳入教师培养体系,提高教师信息素养,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活动,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加强学生信息技术意识、知识、技能和伦理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开展中小学创客教育、STEAM教育等,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

(六)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加大做“四有”好老师和坚持“四个相统一”的教育引导,构建以“爱与责任”为核心的多渠道、分层次、多形式师德师风教育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大力弘扬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对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实行师德师风前置审核;加强师德师风监督,建立多种形式的投诉和举报平台,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奖惩,适时开展师德师风标兵、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评选活动,落实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加大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2.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1)优化教师补充机制严格教师准入制度,逐步提高教师入职标准,规定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加大特岗教师招聘和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力度,着力解决乡村教师补充难和音体美等学科教师不足问题。吸引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引导、监督民办幼儿园按“两教一保”标准补足配齐教职工。

2)深化教师职称评聘和岗位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继续落实中小学职称评审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的政策。全面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实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聘期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优胜劣汰的教师退出机制,破解教师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

3)加大教师表扬表彰力度。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因地制宜开展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骨干教师等多种类型的教师表扬表彰活动;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3.提升教师整体质量

1)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选拔配备中小学校领导。实行校长任期管理制和校长职级制,明确校长的权、责、利,激励校长担当作为。落实校长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要求。建立校级领导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加强名校长培养,打造一批县级名校长队伍,发挥名校长的辐射带动作用。

2)提升教师学历水平。到2025年,力争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100%、接受专业教育比例达74%、专科以上学历达82%;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96%;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90%;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80%;高中教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10%

3)加强教师培训力度。按规定比例逐年落实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层分类、提质增效”的总体思路,实施教师培训“十大工程”,落实“国培”“区培”“市培”“县培”计划,积极推动校本培训工作。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加大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师资培养力度。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改进培训方式,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大力开展教师在线培训。加强教师培训中的教育科研力度,建构研训一体化的教师发展机制。

4.提高教师待遇水平

健全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依法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以师德为核心、工作量和工作绩效为导向,绩效分配向班主任、寄宿制学校教师倾斜的机制。专设班主任、寄宿制学校教师津贴。落实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的政策,并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障权利。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加大乡村教师周转房、教师公寓建设力度,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关心乡村青年教师成长,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关爱教师健康,安排在职教师每2年参加1次健康体检。

(七)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按照“坚持公益、优化存量、控制总量”的原则,支持民办学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及育人模式。实施分类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同互补和可持续发展。健全民办学校准入、退出机制和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开展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学前教育鼓励兴办普惠园,义务教育强化属地管理辖区内招生,普通高中教育提倡多样化特色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大力支持补齐短板。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全程监管。

(八)推进教育重大建设项目落地

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编制并实施教育项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加快消除大班额,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实施高考改革,扩容提质发展职业教育”工作思路。

(九)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强化督政、督学和教育质量监测,努力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破解素质教育瓶颈。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深化招生考试改革,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和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规划与配套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加大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建设力度,保障城镇新增人口的教育刚需。

(十)完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全覆盖。加强资助机构与队伍建设,提高资助工作队伍水平。加强学生资助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教育、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做好资助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诚信感恩教育、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就业帮扶,进一步增强资助育人实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机制。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能力。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健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师生员工制度,深化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结构,强化实施“双培养”工程,把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及时培养发展为党员,把更多的党员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深化落实“一校一品”,加强人员、经费、阵地等基础保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注重强化理论武装,加强阵地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警示教育、廉洁谈话、日常监督工作。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加强与党外人士联系,搭建沟通桥梁,积极与港澳台开展教育交流合作。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保障经费投入

落实教育优先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确保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加,确保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加。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提升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教育经费支出向教育薄弱地区倾斜,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合理划分教育领域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县级人民政府投入的主体责任和法定要求。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按照法定管理权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各级教育基金会作用,吸引社会捐资助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教育投入。

(三)强化依法治教

1.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教育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教育行政审批程序,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落实教育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教育政务服务规范化。

2.加强依法治校,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贯彻《广西<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细则》,完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机制,开展“八五”普法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健全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负责制,完善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深化推进法制副校长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建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

(四)完善校园安防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四位一体的安防体系,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校园封闭式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达到100%、城镇学校护学岗设置达到100%。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将桂林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打造成全区乃至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实践基地。

(五)发挥教育督导作用

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断强化督政、督学、教学质量监测职能。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重点督导评价教育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大对教育热点、难点、重点工作的督导力度,对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综合督导。建立市县两级教育质量监测组织体系,探索建立教育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深化教育督导激励与问责机制改革,健全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的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与复查制度,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任组长、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兴安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工作。

(二)建立实施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制定落实措施,扎实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沟通合作联动机制,全力推进教育发展规划实施和落实。

(三)加强考核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导评估。县政府依据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组织开展督导,确保实施效果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引进第三方评估,逐年监测规划落实的进展情况。2023年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进行终期评估。

(四)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策划与舆论引导,及时报道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环境,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媒体要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宣传规划实施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增强广大民众获得感。各校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和其他新媒体,为教育发展凝聚正能量。

附件:1.兴安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主要目标

2.兴安县“十四五”新建、改扩建教育项目规划表


附件1

兴安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主要目标

指标项目

2022

2025

学前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9.8

100

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100

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100

100

职业教育

毕业生就业率(%)

97

98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56

58

特殊教育

“三残”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

100

100

继续教育

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10.5

11.2

学生素质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率(%)

99

99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率(%)

96.5

97

中职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率(%)

90

90.5

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97

97

中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94

94

中职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94

94

教师队伍

幼儿园教师专科以上学历(%)

70

82

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

88.5

96.8

中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

89

92

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学历(%)

9.1

10

中职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

65

80


附件2

兴安县“十四五”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规划表



县区

建设学校项目名称

建设类型(1.新建;2.改建;3.扩建)

项目数

项目
地址

建设规模

项目建成后需要扩增教师数量

项目建成后解决学位数

投资
(万元)

预计建设
起止年限

班额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兴安县

兴安县第四中学

新建

1

城北

48

81600

32544

140

2400

120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县第四小学

新建

1

城北

36

32400

13219

86

1620

90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县第五小学

新建

1

城西

36

32400

13219

86

1620

100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县第六小学

新建

1

城南

36

32400

13219

86

1620

100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县第五幼儿园

新建

1

城西

12

4680

4000

30

360

20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县第六幼儿园

新建

1

城南

12

4680

4000

30

360

20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县特教学校

新建

1

城南

18

17100

6173

48

144

20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镇中心幼儿园

新建

1

城北

9

3780

3145

23

270

2000

2021-2025

兴安县

高尚镇第三中心幼儿园

新建

1

高尚镇

9

3780

3145

23

270

2000

2021-2025

兴安县

崔家乡粉山中心幼儿园

新建

1

崔家乡

9

3780

3145

23

270

2000

2021-2025

兴安县

漠川乡长洲中心幼儿园

新建

1

漠川乡

6

2700

2200

15

180

2000

2021-2025

兴安县

湘漓镇第三中心幼儿园

新建

1

湘漓镇

9

3780

3145

23

270

2000

2021-2025

兴安县

界首镇第三中心幼儿园

新建

1

界首镇

9

3780

3145

15

270

20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县第一小学教学综合楼及校园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

改扩建

1

兴安镇

770

拟新征地770平方米,新建6层教学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教学综合楼占地900平方米

15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县第一小学桂兴村校区新建教学综合楼(含食堂)

新建

1

兴安镇

600

四层共2400

6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县第一小学桂兴村校区新建学生宿舍

新建

1

兴安镇

600

四层共2400

60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二小教学综合楼

新建

1

兴安镇

700

五层3500

900

2021-2025

兴安县

护城校区食堂综合楼

新建

1

兴安镇

380

占地面积380平方米,
五层,共1940平方米

500

2021-2025

兴安县

三小柘园校区小塑胶运动场

改扩建

1

兴安镇

4000

4000平方米

3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县第三小学柘园校区学生食堂综合楼

新建

1

兴安镇

260

占地面积260㎡,共五层,建筑面积1600㎡左右

400

2021-2025

兴安县

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

改扩建

1

兴安镇

300

拆除1982年建的预制板楼房(顶楼已渗水),建61800㎡综合楼

500

2021-2025

兴安县

溶江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

新建

1

溶江镇

350

40*35=1400

350

2021-2025

兴安县

严关镇中心小学食堂改建

新建

1

严关镇

600

撤除原危房一层食堂建成3层食堂、及文化活动室1800平方米

600

2021-2025

兴安县

严关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

新建

1

严关镇

360

撤除原危房三层教学楼建成五层综合楼1800平方米

600

2021-2025

兴安县

严关镇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

新建

1

严关镇

220

占地面积220㎡,共4层,建筑面积880㎡左右。

250

2021-2025

兴安县

严关镇灵坛小学修建综合楼

新建

1

严关镇

220

建成占地面积220㎡,共四层的综合楼

250

2021-2025

兴安县

严关镇塘堡小学修建综合楼

新建

1

严关镇

220

建成占地面积220㎡,共四层的综合楼

250

2021-2025

兴安县

严关镇同志小学修建综合楼

新建

1

严关镇

220

建成占地面积220㎡,共四层的综合楼

250

2021-2025

兴安县

严关镇仙桥小学修建综合楼

新建

1

严关镇

220

建成占地面积220㎡,共四层的综合楼

250

2021-2025

兴安县

高尚镇中心小学

新建

1

高尚镇

3000

运动场地建设及新建塑胶运动场

500

2021-2025

兴安县

漠川庄子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

新建

1

漠川乡

250

食堂综合楼1000平方米

250

2021-2025

兴安县

漠川洲上中心小学食堂

新建

1

漠川乡

500

1000平方米

250

2021-2025

兴安县

漠川洲上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

新建

1

漠川乡

500

2000平方米

500

2021-2025

兴安县

湘漓镇花桥中心小学食堂

新建

1

湘漓镇

500

1000平方米

250

2021-2025

兴安县

湘漓镇第一小学教学楼

新建

1

湘漓镇

400

1600平方米

400

2021-2025

兴安县

湘漓镇第一小学学生宿舍楼

新建

1

湘漓镇

250

1000平方米

250

2021-2025

兴安县

湘漓镇第一小学教师周转房

新建

1

湘漓镇

240

1200平方米

300

2021-2025

兴安县

湘漓镇第一小学标准化塑胶运动场

新建

1

湘漓镇

10000

10000平方米

500

2021-2025

兴安县

湘漓镇第一小学食堂

新建

1

湘漓镇

500

1000平方米

300

2021-2025

兴安县

湘漓镇力头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

新建

1

湘漓镇

210

840平方米

250

2021-2025

兴安县

新建崔家乡中心小学高年级新校区

新建

1

崔家乡

18

16200

6600

43

810

5000

2021-2025

兴安县

白石中学学生宿舍楼

新建

1

白石乡

200

学生宿舍楼800平方米

200

2021-2025

兴安县

华江中心小学新建塑胶运动场

改扩建

1

华江乡

2600

新建塑胶运动场2600平方米

200

2021-2025

兴安县

界首镇百里小学教师周转房

新建

1

界首镇

250

1000平方米

250

2021-2025

兴安县

界首镇百里小学学生食堂综合楼

新建

1

界首镇

300

1200平方米

360

2021-2025

兴安县

界首镇百里小学教学楼

新建

1

界首镇

250

1000平方米

250

2021-2025

兴安县

界首镇百里小学运动场

改扩建

1

界首镇

5000

塑胶5000平方米

250

2021-2025

兴安县

界首镇中心小学综合楼

新建

1

界首镇

250

1000

250

2021-2025

兴安县

界首镇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

新建

1

界首镇

400

2000

500

2021-2025

兴安县

界首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

新建

1

界首镇

600

1200

360

2021-2025

兴安县

崔家乡初级中学食堂与礼堂

新建

1

崔家乡

600

学生300个餐位的食堂,每层600平方,共二层,共1200平方。一楼餐厅,二楼礼堂.

300

2021-2025

兴安县

漠川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

新建

1

漠川乡

400

拟建设占地面积400平米,三层,建筑面积共1200平米的教学综合楼,每层四个教室,两个辅导办公室,两个楼梯间。

400

2021-2025

兴安县

漠川中学新建教工宿舍楼

新建

1

漠川乡

300

拟建设占地面积300平米,四层,建筑面积共1200平米的教学综合楼,每层四个教师宿舍,每个宿舍配备两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两个楼梯间。

350

2021-2025

兴安县

湘漓中学学生宿舍楼

改扩建

1

湘漓镇

400

改扩建男学生宿舍,2000

400

2021-2025

兴安县

湘漓中学教学综合楼

新建

1

湘漓镇

360

新建教学用房,1800

360

2021-2025

兴安县

湘漓中学体育运动场

改扩建

1

湘漓镇

10000

新建体育场地建设,10000

50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镇初级中学塑胶运动场

改扩建

1

兴安镇

4000

4000

250

2021-2025

兴安县

兴安镇初级中学综合楼

新建

1

兴安镇

400

五层,建筑面积2000

500

2021-2025

兴安县

白石中学综合楼

新建

1

白石乡

200

200平方米4

200

2021-2025

兴安县

高尚中学塑胶跑道

改扩建

1

高尚镇

5500

5500平方米

300

2021-2025

兴安县

溶江中学教学楼一栋

新建

1

溶江镇

403

1210平米。三层。12个教室

300

2021-2025

兴安县

溶江中学宿舍楼一栋

新建

1

溶江镇

434

2170平米五层48个宿舍

600

2021-2025

兴安县

溶江中学塑胶跑道

改扩建

1

溶江镇

6000

400米标准跑道

400

2021-2025

兴安县

严关镇初级中学实验楼

新建

1

严关镇

450

1800平方米

450

2021-2025

兴安县

严关镇初级中学塑胶运动场

改扩建

1

严关镇

3000

3000平方米

100

2021-2025

兴安县

严关镇初级中学学生食堂

新建

1

严关镇

750

1500平方米

450

2021-2025

兴安县

界首中学塑胶运动场

改扩建

1

界首镇

10000

运动场主持台,田径环形塑胶跑道,足球场,体育运动设施

700

2021-2025

兴安县

界首中学改建电教室

改扩建

1

界首镇

4000

集电教、录课、教职工会议三会一体建设

500

2021-2025

兴安县

界首中学围墙拆除翻修

改扩建

1

界首镇

围墙拆除,重建

30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实验综合楼

新建

1

兴安镇

600

3000平方米

65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教学综合楼1

新建

1

兴安镇

600

3000平方米

65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教学综合楼2

新建

1

兴安镇

600

3000平方米

65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学生宿舍楼1

新建

1

兴安镇

500

2500平方米

55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学生宿舍楼2

新建

1

兴安镇

500

2500平方米

55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体育运动场改造

改扩建

1

兴安镇

7140

硬化、排水及铺设塑胶7140平方米

50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教工宿舍周转房1

新建

1

兴安镇

250

1000平方米

22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教工宿舍周转房2

新建

1

兴安镇

250

1000平方米

22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多功能体育馆

新建

1

兴安镇

2000

2000平方米

45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新建室外篮球场

改扩建

1

兴安镇

1600

4个、1600平方米

16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教学综合楼

新建

1

兴安镇

800

建筑规模4000平方米

88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学生宿舍

新建

1

兴安镇

800

建筑规模4000平方米

88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三中塑胶篮球场

改扩建

1

兴安镇

3840

篮球场83840平方米

16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二中教学楼

新建

1

兴安镇

640

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左右,5层,用于教学。

80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二中学生宿舍楼

新建

1

兴安镇

440

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左右,5层用于学生住宿。

55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二中科技综合楼

新建

1

兴安镇

4000

占地面积4000㎡左右,共5层,建筑面积20000㎡左右。

1000

2021-2025

兴安县

县二中学生食堂

新建

1

兴安镇

2500

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左右,两层用于学生就餐

500

20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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