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兴安县教育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目标的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区、市教育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强力推进,认真开展全县教育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党建引领,落实责任担当
1.规范设置党组织。公办学校(幼儿园)党支部应建尽建,除党员人数不足3人与中心校联合成立支部的学校外,其余学校均单独建立支部,2024年新成立3个党支部,分别为:兴安县第五幼儿园党支部、兴安县湘漓镇中心校退休党员党支部和兴安县第四小学党支部,实现应建尽建。
2.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依据中共兴安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兴安县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严格执行每年2次专题研究本局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党建述职报告和党风廉政述责述廉报告。2024年1月31日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中共兴安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兴安县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关于印发《兴安县教育局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兴安县教育系统进一步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3项制度。二是坚决落实“第一议题”,下辖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扎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指示批示精神。三是积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按时启动了党纪学习教育,制定了《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学习计划,扎实地按计划召开会议,组织学习。
3.多措并举提升政治生活质量。依托“三会一课”预报、“三会一课”随机督导、“三会一课”交叉观摩与测评三项制度,扎实开展“三会一课”活动,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2024年,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工委办开展“三会一课”交叉观摩活动17场次,覆盖全县7个乡镇,观摩人数700余人次。工委办下辖党组织67个,每月按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三会一课”预报,预报率均达100%。根据五基三化深化年行动要求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等文件精神,做好兴安中学、兴安县第一小学、兴安县第二幼儿园、兴安县第三幼儿园、兴安县界首镇红军小学等学校党组织的党建示范点建设。
(二)增强人才储备,培养高质队伍
1.引进优质人才。持续加大中小学教师招聘及教师补充工作力度。2024年全县共增加教师127人,其中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71人;双选会招聘37人;全科教师毕业18人;引进外地优秀教师1人。完成特岗教师转岗54人(3人因怀孕延迟转岗)。同时通过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将年轻教师和年长教师进行合理搭配,尽量做到在各校老、中、青教师有机结合。
2.开展教师培训。截至目前已派出241名教师参加国家、区、市级培训,县级也开展了40多个项目培训,其中,组织45名中学教学管理者到北海进行综合素养提升研修培训,组织50名学前教育管理者及骨干教师到江苏如东进行学前教育综合素养提升研修,组织495名初中各学科教师参加全县中考改革专题培训,举办兴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大讲堂活动,举办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等,各项目总培训人数约9861人次。
(三)完善监管机制,发挥监察作用
1.改革创新,精准施策,全力护航师生“舌尖安全”。在整治基础上大胆改革创新,一是推行“九关六防三监管”模式。严把“人员管理、采购贮存、食材验收、加工制作”等九个关口,设置防止“底数不清、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膳食经费管理六道防线,做实“党委属地责任、政府职能部门主管监管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等三方责任,实现校园食品从采购到餐桌、膳食经费从来源到支出全流程、全周期、全方位闭环监管。目前全县160所供餐学校实现执行全覆盖。二是推行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监管模式。学校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全流程参与和监督食材供应商评选、食材询价、饭菜质量、食品卫生与安全、膳食经费管理等工作,让家长说了算,保障学生吃得饱、吃得好。三是推行“1+N”管理模式。针对地处偏远、师生少监管薄弱的教学点,发挥周边中心小学的协管、帮带作用,目前,10个乡镇18所中心小学捆绑41个教学点,覆盖率100%。
2.强化实效,突出长效,切实扎紧扎牢“制度笼子”。除学校食堂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外,我县还配套出台了《兴安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制度》《兴安县四家班子领导陪餐制度》《兴安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监督管理办法》等24项制度机制,形成了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监督评价体系建设,除膳食管理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和评价外,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学生家长通过手机网络可随时查看学校食堂和食材贮藏、食堂烹饪、清洗消毒等情况。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让校园食堂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四)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资助保障
1.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岗位职责。我县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专班,全面组织协调全县学生资助工作;各级学校也相应成立学校资助工作专班,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学校资助专干是直接责任人,并成立了评审小组、班级评议小组、有专门的资助办公室,保障学校资助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资助队伍建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资助专干是同时兼顾教学的多面手老师,且更换频繁,为提高老师们资助工作业务水平,2024年组织开展了3次培训,让资助老师领会各项资助政策,及时了解资助政策的变化,确保各项资助政策的实施。
2.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工作。建立了“双线管理、三级联动、多措并举”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同时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工作得到了各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推进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今年我县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3805人,发放贷款资金约4831万元。
(五)夯实基础教育,防止失学现象
1.规范民办教育。2024年春季学期有5所民办学校,其中3所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育才小学因生源不足申请终止办学。现有4所民办学校,其中2所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学生数小学1138人,初中831人。
2.完善控辍保学各项制度。年初完善并印发《兴安县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兴安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兴安县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方案》等。在制度上充分保障了控辍保学工作的正常开展。2024年,截至目前全县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2109人,没有出现一例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现象。
3.开展控辍保学攻坚行动。对我县控辍保学重点监测学生实行网格管理,制订针对性措施,有效开展家访、劝返,并对所有劝返复学学生妥善安置就读。今年春季学期,原已经办理政策性休学的脱贫户学生谭志强,目前已经成功劝返,我县无政策性休学学生,无脱贫户学生辍学。对残疾儿童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进行教学,并明确送教上门责任,确保关爱残疾儿童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我县现有6-16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343人,送教上门服务41人(其中脱贫户学生11人)。
(六)履行教育职责,落实督学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成了2023年兴安县基础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评估考核,县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兴安县基础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估细则》,2024年1月,对全县学校幼儿园进行了督导评估。经兴安县基础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估工作领导研究决定,全县共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9名和先进单位2名。评估结果与各校年终绩效等级挂钩,并对获奖学校实行授牌表扬。
2.周密部署,规范操作,圆满完成了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今年3月初我县被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确定为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接到工作任务后,我办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配合兴安县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流程和要求,把握好重要时间节点,积极落实各项工作,通过召开质量检测会议,强调各自的工作职责,最终达到测试工作“零失误”的要求。
3.积极开展“双减”和“双带”督查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2024年5月,接到自治区关于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查及市局要求开展“双带”督导工作通知后,制定了《兴安县中小学校“双减”专项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和《兴安县落实桂林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督考工作方案》。要求各学校下发了《兴安县加强中小学生“双减”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工作宣传,并于7月开展了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工作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5-10月对学校开展了两次专项督导工作,进一步推进“双减”和“双带”工作。
(七)重视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1.体育工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打造更多“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体育特色学校,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广西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体发〔2021〕9号)的工作要求,即“在每个县要布局3个以上运动项目,每个项目要在1所高中、2所初中、6所小学重点布局(即“3126”计划)”确定兴安中学、县第三中学、溶江镇中心小学等30所计划为第二批“体教融合”县体育特色项目发展学校。
2.艺术工作。通过选拔,合计选送20个优秀学生参加桂林市第九届现场书画比赛决赛,获得3个一等奖,8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的好成绩;选拔学校参加桂林市首届中小学生戏剧节,获得第二名;组织教职工参加兴安县“职工劳动技能大赛暨原创文艺大赛”获得一等奖;组织教育政协小组合唱队参加兴安县政协系统“红歌颂盛世 同心向未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歌咏比赛活动中,荣获特等奖。
(八)紧扣德育重心,提升工作实效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红色文化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评选活动,有效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积极开展“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宣传阵地,认真把“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感恩教育”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学校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优秀民间民俗文化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2.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通过加强学习、督查等方式,提高了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师队伍的形象明显改善。举办兴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大讲堂活动,全县1876名教师参加了本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
(九)更新教学设备,推动网教融合
1.采购教学设备。兴安县幼儿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已于2024年6月11日完成招标工作,投入资金127万元,新增幼儿教学一体机48套,教师电脑62台;兴安县普通高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投入资金555万元,补充教学一体机24套,教师电脑110台,计算机教室1间(71台电脑),建设录播教室1间,物化生数字实验室3间。另补充图书22000册,课桌椅1600套,上下钢架床1100套;兴安县第四小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投入资金504万元,新增教学一体机48套,教师电脑36台,计算机教室1间(46台电脑)。另补充图书24300册,功能室仪器1批,课桌椅810套,上下钢架床405张,办公桌椅39套,计算机室桌椅套;兴安县湘漓镇初级中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投入资金113万元,新增教学一体机10套。另补充课桌椅550套,上下钢架床570套,餐桌140张。
2.建设教育域网。2023年12月31日,我县向区教育厅信息中心报备教育城域网项目建设运维方案。2024年2月26日,区教育厅信息中心同意我县的备案,2024年2月28日,顺利通过广西教育骨干网接入测试。2024年1月-2024年6月,教育城域网全面建设完成,实现辖区130所(公办)学校教育城域网建设,开通率和覆盖率都达到了100%,我县中小学(含教学点)、幼儿园获得了高效、稳定、优质的网络应用基础条件。已于2024年7月底完成了第一阶段的验收。
(十)全面统筹协调,落实招考工作
1.考试基本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全县涉考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高考、学考、中考、成考等各项工作,做到了平安考试。一方面是中考情况,我县九年级报名人数为3260人,于6月24—27日在全县10个乡镇和县城的13个考点完成考试。另一方面是普通高考情况,报名考生共2717人,其中参加统考人数为1624人,于6月7日—9日在兴安中学完成考试。对口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人数为1093人,于3月24日在兴安中学完成考试。
2.考试成绩总结。我县高考一本和本科上线率近三年来不断提高。2024年全县特控上线率为19.5%(2023年一本上线率为14.8%,2022年为14.21%,2021年为9.93%),一本上线率连续四年大幅提高;本科上线率为60.35%(2023年为59.74%;2022年为55.5%),本科上线率近三年来不断提高。全县特控上线突破300大关,应届生达306人,超额完成59人;应届生本科上线近10年首次突破900大关,达926人。其中兴安中学应届生特控上线303人,超额完成59人;本科上线708人,圆满完成任务。
(十一)明确目标任务,推动项目建设
我县纳入202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核的教育项目共有47个,其中续建2023年开工的项目22个,2024年计划新开工的项目25个。续建2023年开工的项目均已经完成了建设竣工任务,2024年计划新开工的项目已经完成了开工任务。
2024年8月,新建的兴安县第四小学于2024年8月投入使用,设置36个教学班,每班45人,能满足1620名学生就读,秋季招收1-3年级学生约500人;按照《兴安县县城初高中教育布局调整方案》,完成了湘漓镇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项目及附属工程的建设任务,8月,湘漓镇初级中学正式挂牌为兴安县第四中学;兴安县第三中学新校区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100万元,建筑设计总面积6900平方米,教学综合楼已封顶,学生宿舍楼地基处理试压检测已完成。
(十二)整顿违规机构,打造法治防线
1.机构规范化。开展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检查工作,公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制定《兴安县锚定“双减”工作三年目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兴双减办〔2024〕1号)》。请示政府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培训机构整顿研讨会”,研讨国家暗访组反馈问题解决方案,并组织执法人员对校外培训监管数据上的机构进行稽查专项行动。
2.教育法治化。根据《桂林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意见》做好各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全县共41名司法部门工作人员担任49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宪法系列活动,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
(十三)突出工作重点,筑牢安全防线
1.大力加强治安防范。修订完善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值班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把学校“入口关”。加强学校警卫室建设,加强专职安保人员配备、安保设备配置,努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等全方位的校园安全稳定防范体系。
2.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全县各学校通过专题课、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宣传横幅、黑板报、手抄报、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防溺水宣传教育,学校发放防溺水宣传资料50000余份,发放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回收回执50000余份;严格执行放学前5分钟、周末放学前30分钟的安全教育制度,让学生对防溺水“六不”要求入脑入心,加强家校联系,学校通过微信群、校讯通等平台,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不断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提醒,要求家长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及安全教育。
3.加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针对我县发生的电诈案件,专门发放了两次预防电诈工作提醒,7月1日请县反诈中心的警官对全县所有学校的校园长进行了反诈培训。同时,各校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在全县各学校进行反诈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
兴安县教育局在2024年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资金困难。接近年底,教育专项经费目前的支付进度只有45%,学校运转困难,项目难以推进。
(二)用地困难。绝大多数学校的校园用地都是学校建校时周边村委凑出来的,都没有进行权属确权,导致学校用地没有土地证明,项目落地后无法办理用地手续。
(三)规范管理困难。一是部分学校“九关六防”停留在面上,重制度、轻落实,没有关关有人负责、关关落实到位,在管理细节上、在规范操作上还存在差距。二是部分乡镇教学点或幼儿园地处偏远、师生人数少,距离附近中心小学也较远,食材采购不方便、成本高,规范管理难度大。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兴安县教育局将继续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巩固教育工作。按照兴安县2023—2025年县城初高中教育布局调整计划,“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教育布局调整,确保平稳有序。兴安中学2025年秋季学期继续保留高中部、初中部招生。承接桂林市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任务,同时将适度增加初中一年级学生招生规模。兴安中学、兴安县第三中学创办独立高中,办学规模分别设置为3000—3500人。兴安中学将适度扩大高中学生招生规模,狠抓教育质量,大幅度提升一本率,并培育名校优秀学生,打造优质品牌学校;兴安县第三中学将狠抓特色教育,大力培养本科生,创建优质特色学校。兴安县第二中学改办优质初中,即兴安中学城南校区,办学规模设置为2000人。待该校原招收的县城片区学生毕业后,2026年秋季学期前兴安中学初中部师生整体迁入兴安县第二中学校址,创办优质初中,即“兴安中学城南校区”。
(二)加强党建工作。1.强化思想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严格执行理论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及时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提高能力素质。抓好“三会一课”三项制度落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规范有效进行。2.落实工作措施,不断夯实基层党建管理。全力落实兴安县及桂林市委教育工委关于“五基三化”系列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逐条销号。
(三)优化教师队伍。1.2025年完成一批事业单位聘用教师控制数直接考核转实名制编制人员工作。2.完成全县学校编制核算及调整工作。3.继续做好县直小学及部分中学教师的补充工作。一是通过县内公开选考一部分教师到县直中小学任教;二是根据各中学实际,继续做好中学教师招聘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四)细化资金管理。一是发挥教育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投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教师培训等,着力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能力,积极探索创新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模式,建立学校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五)推进项目建设。1.继续推进2024年开工的项目建设进度。一是推进兴安县第三中学新校区学生宿舍楼、教学楼项目建设。计划在2025年6月份完成教学楼的建设任务,9月前完成学生宿舍楼的建设任务。二是推进兴安中学学生宿舍楼的建设任务。兴安中学学生宿舍楼目前已开工建设,计划在2025年9月份完成建设任务。2.积极向教育厅争取以下备案项目:湘漓镇初级中学(县四中)学生食堂综合楼、教学综合楼;白石乡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界首镇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兴安县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兴安镇初级中学食堂综合楼等项目,以上项目计划总投资3400万元,计划建筑总面积11000平方米,目前以上项目正在教育厅进行备案审核,待备案通过后即可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力争在2025年8月份开工建设。3.2025年拟建项目。我局计划新建兴安县漠川乡初级中学校门,维修改造严关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改造高尚镇高田中心小学、崔家乡中心小学、漠川乡中心小学、白石乡中心小学等学校的学生食堂。以上项目计划2025年暑假期间开工建设。
(六)完善资助工作。1.召开新学年资助布置会及资助政策业务培训。为贯彻落实资助政策,加强资助老师对资助政策的理解、提高资助老师业务能力,计划在2025年3月、9月召开全县各学段各项目的资助工作布置会及业务培训会,解读资助政策,贯彻落实资助政策,做好2025年度各项资助工作。2.利用“一卡通”管理系统,助力教育资助。增强意识,加快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进度,按规定的资助项目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教育资助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工作落地见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七)履行督导职责。2025年1月,组织县教育局各股室完成2024年兴安县基础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估工作,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2025年3-6月,认真总结2024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针对性地部署好2025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25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并强化结果运用;2025年3-8月,统筹协调相关职能股室,做好2024年兴安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各项工作,迎接区、市督导检查;2025年10-11月,做好2025年市级对我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县域基础教育质量督导评价等综合督导工作;2025年3-10月,做好兴安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准备工作,完成自评工作迎接市级复核,并针对结果积极开展整改工作;2025年继续积极开展“双减”、食品卫生安全及常规管理督查工作,巩固和提升“双减”成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及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八)落实安全责任。一是加强维护,采取措施进一步减少学校安全隐患,加大投入,继续夯实校园安防建设,达到动态达标。二是增强安全意识,尤其是增强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意识,彻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继续做好常规安全教育工作。三是继续做好“1530”安全教育,尤其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自护、自救的教育,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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