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2020年医疗卫生规划主要指标进度表(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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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分类 |
机构 |
主要指标 |
2020年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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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在现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上,加强项目和能力建设,不断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机构功能,逐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重大疾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水平,强化健康意识和健康教育,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督导检查工作。 |
核酸检测机构建设已经完成,按自治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我县各项工作逐步在建设中。2020年7月23日-31日由县卫健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督查。2020年7月23日-31日由县卫健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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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 |
在现有县卫生监督所的基础上设立兴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在现有乡镇(社区)计生办基础上设立卫生计生办,加强卫生综合监督和计划生育管理等职能。 |
已经成立兴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各乡镇由卫生计生协管员卫生综合监督和计划生育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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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
县妇幼保健院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整合,成立兴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兴安县妇幼保健院挂牌。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达到“二甲”标准。 |
县妇幼保健院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已于2017年完成整合,成立兴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兴安县妇幼保健院挂牌。正在进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9年元月已通过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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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网络体系 |
急救中心继续设在县人民医院,120急救调度指挥统一管理,县内各综合医院设立急救分站,配置相应的急救队伍、救护车和急救设备、物品,建立绿色通道,服从县120的急救调度指挥,本着就近、就急、就专科、就患者或家属意愿的原则实施紧急医疗救援救护服务。条件成熟时建立GPS卫星定位系统,并逐步实现与110、119指挥中心联动,统一管理。 |
已建设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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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
综合医院 |
加大对县人民医院的投入,加强旧病区改造,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医疗需求;并将县人民医院建成全县诊疗科目齐全,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条件成熟时,县人民医院将向创建三级医院发展。现有的民营医院—兴安两江医院为一级医院,规划期内将引导其发展,创建为二级医院。可设置1-2家民营医院,不断壮大医疗队伍,以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医疗卫生需求。 |
已经加大对县人民医院的投入,今年进行了发热门诊及传染病房的改造。兴安两江医院已经升级为二级医院。2019年设置了一家民营医院启明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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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 |
县中医医院不断突出中医特色,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增进对外交流,扩大中医影响,发展成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集医疗、保健、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现有的民营医院--兴安界首中西医结合医院(界首骨伤医院)为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实际开放床位已到560张,规划期内引导其创建为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
已经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投入,今年进行了发热门诊及传染病房的改造并购置一批设备。兴安界首中西医结合医院(界首骨伤医院)已经批准其创建为三级界首骨伤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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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院 |
规划期内引导民营医院--兴安界首中西医结合医院(界首骨伤医院)创建为三级骨科专科医院。继续开展华江瑶族乡卫生院的蛇伤科特色,使之成为兴安的蛇伤治疗中心。 |
兴安界首中西医结合医院(界首骨伤医院)已经批准其创建为三级界首骨伤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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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继续加强县内十一个乡镇卫生院和两家分院基础设施和功能建设。 |
共建设6个卫生院业务用房,进行8个卫生院装修改造,进一步提升就医环境,2017年自治区资金配置乡镇卫生院设备一批,2020年特别国债项目进行十一个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哨点建设并配置设备,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应对疫情应急能力,提升了乡镇卫生院诊疗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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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 |
根据医疗业务实际需要,可适当考虑增加1--2家具有特长特色科目的专科门诊部。规划期内原则上县城内不再增设普通综合门诊部。 |
规划期内增加了一家岭南门诊专科门诊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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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 |
规划期内严格按《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以及《兴安县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对个体诊所严格准入,准入的诊所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 |
所有个体诊所均严格准入,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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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
原则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再设置独立的医疗机构。确需设立医疗机构的,其设置地点应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服务对象只面向本单位内部职工或院校内学生,不能对社会公众开放。 |
所有需要设置的单位均严格准入,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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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卫生所(室) |
村卫生所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政府举办村卫生室,做到男女医生合理搭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人数按每人管理一千人口计,超过村卫生室人数管理的人口数的按每超一千人口再增设置1个卫生所(室)。原已超过额定数的村卫生所(室)仍然保留,但实行自然减员,新设置的村卫生所(室)不得设置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且距卫生院500米以上。 |
全县113个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除外)均建有一所政府办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贫困村不低于60平方米)(溶江镇坪寨村因修建水库移民搬迁至县城,严关镇杉树村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上述三个村无需修建村卫生室)。所有村卫生室均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和药房,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均有30种以上,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身高体重计、出诊箱、诊查床、药柜、健康档案柜等设备。全县配备合格的乡村医生203人。 |
兴安县2020年医疗卫生规划主要指标进度表(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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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分类 |
主要指标 |
2014年 现状 |
2020年 目标 |
2020年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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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37 |
4.49 |
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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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
2.29 |
3.45 |
5.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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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含妇保院) |
1.88 |
2.37 |
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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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医院 |
0.40 |
0.93 |
2.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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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18 |
2.52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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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人) |
4.76 |
6.13 |
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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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17 |
2.37 |
2.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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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人) |
2.58 |
2.83 |
3.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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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比 |
1:1.19 |
≥1:1.5 |
1: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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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床位与医务人员比 |
1:1.54 |
≥1:1.89 |
1: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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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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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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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配置 |
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行整体搬迁,规划在兴安镇城南新区,占地30亩,建设用地容积率0.8-1.3。 县中医医院:实行整体搬迁,规划在兴安镇城北,占地30亩,建设用地容积率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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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保院政府已经划拨城南新区土地20亩,该项目门诊住院综合楼已经竣工验收,正在进行二期工程建设。中医院政府已经划拨城北新区土地30亩,该项目已经完成前期工作,正在申报上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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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
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7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的设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适用。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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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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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配置 |
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人口并信息动态更新。全面建成与国家、自治区、市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6项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网,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
全员人口数据库已全面建立并已实现信息动态及时更新。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居民健康卡、卫生计生专网基本上没有建立。 |
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全覆盖;全面建立健康信息平台并互联互通;全面普及居民健康卡;全面建立卫计专网。 |
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全覆盖;已经建立健康信息平台,部分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建立电子健康档案315768份,建档率91.03%。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投入2254.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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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 |
要严格按照政府卫生经费投入政策,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投入力度,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足额到位。鼓励支持社会办医,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卫生需求。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负担费用有效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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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卫生健康经费投入有较大增加,特别是重大传染病防疫资金增加五千万,重大传染病防疫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且所有卫生健康可投入经费都严格按照相关政策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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