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发展,实现兴安工业振兴,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部署,实施工业振兴战略,建立目标倒逼、任务倒逼、环境倒逼、考核倒逼机制,解决制约工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加快工业产业做强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建设“三个兴安”、实现“七大目标”、创建“三大生态”县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努力,到2021年,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达到85亿元,年均增长20%;力争突破1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突破31亿元,年均增长13%;全县工业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新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年均增长20%;规模工业企业年均新增6家,总量突破47家。
——结构优化。新能源开发、综合建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及生态食品等重点产业规模工业总产值占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比重达90%,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工业总产值占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比重达25%。
——龙头培育。工业总产值5000万-1亿元企业15家以上,1-5亿元企业10家以上,超10亿元企业3家以上。
——招大引强。每年新引进实施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0个以上,3年突破30个以上;每年新增工业投资10亿元以上,三年突破30亿元以上。
——园区建设。每年新建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以上,土地收储20公顷以上,基础设施投资1亿元以上;三年新增工业用地100公顷以上,新增标准厂房20万平方米以上。
——技术改造。每年新开工实施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6个以上,三年实施20个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新能源开发产业。推动太阳能光伏产业恢复性增长;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加快推进国电投、新疆特变电工等企业在兴安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积极培育风电产业链。加快推进茂兴新能源项目建设。到2021年,新能源开发产业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25亿元以上。
2.综合建材产业。推动综合建材产业生态环保发展。加大技改升级力度,巩固提升海螺水泥生产能力,促使产业上、下游互动发展,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整合资源,推进技改,做大做强矿粉产业,打造占地规模约500亩的矿粉产业园。到2021年,全县综合建材产业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20亿元以上。
3.装备制造产业。以中储能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为龙头,发展油、气储能装备产业;以广西智特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为龙头,发展风电塔筒及钢结构制造产业;以江苏乾昭新材料有限公司为龙头发展新型材料产业。到2021年,全县装备制造产业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10亿元以上。
4.生物医药产业。依托兴安生态功能区优势和丰富的绿色生态农林资源,重点培育、扶持、壮大发展鑫鑫药业、茗兴生物、兴昊科技等生物科技企业,重点发展中药、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制剂、生物制药、植物功能成分提取等特效中药新产品,打造植物提取、生物制药产业链。到2021年,全县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5亿元以上。
5.农产品深加工及生态食品产业。重点发展以双胞胎为代表的粮食饲料加工业,大力推进集米粉生产、米粉文化展示、米粉传统制作工艺体验于一体的米粉产业园等特色食品加工业,以灵渠酒业、秦堤酒业、银杏酒业(果酒)为主的酒类及生态饮品产业,以日盛食品、云峰食品为主的果蔬加工业,以双胞胎企业为主的粮食饲料产业。到2021年,全县农产品深加工及生态食品产业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20亿元以上。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以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筛选行业中生产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大、主导产品突出、带动能力强、技术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培育方案,推动培育计划实施。重点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一是培育海螺水泥、兴安风电、双胞胎三个超15亿元企业;二是培育玉基米业、日盛食品、云峰食品、欣安电器、中储能、鑫鑫药业、扬翔饲料、安进矿业、乾昭新型材料、天翔硅业等超亿元企业。通过完善服务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推动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三)打造产业发展平台
一是打造装机规模200万千瓦的中国南方(兴安)风电基地。二是着力推动产业园建设。米粉产业园区重点打造集米粉生产、米粉文化展示、米粉传统制作工艺体验于一体的特色食品加工产业;矿粉产业园重点做大做强矿粉生产、石材加工产业;积极筹建竹木加工产业园。
(四)引进实施重大工业项目
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创新产业招商引资方法,着力引进一批能支撑产业发展,规模大、投资大、潜力大、实力强、科技高的知名大企业大项目,努力实现工业产业招商引资新突破。到2021年,新引进实施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30个以上。
(五)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部署,在全县工业领域实施技改升级工程。加大技改力度,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装备水平,促进绿色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全面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到2021年,新实施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个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凝心聚力,全力推进工业振兴。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工业振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为抓工业经济的第一责任人,围绕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和办法并推动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业工作,形成“一把手抓工业”的长效机制。建立书记、县长每月驻园区工作日制度;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2次工业振兴情况汇报,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研究1次工业振兴工作,县政府每月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协调工业企业提出的问题,推进工业振兴项目实施。按照“一个重点企业、一个重大项目、一个重点产业链、一个重点招商方向、一名联系县领导、一个工作小组、一套具体推进方案”的工作机制,建立县领导联系包抓制度。县工业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月形成工作简报,呈报县工业振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调整完善园区管理体制,县工业主管部门迁驻园区办公,提高园区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集聚力量,做强做优现有企业
1.集聚力量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制定“一企一策”培育方案,推进培育计划实施。每年县财政安排500万用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优先保障企业用地及用工需求;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各类项目支持;优先支持企业高层次人才认定,并落实好子女就学、个税优惠等政策。
2.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积极引导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开展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和“互联网+”制造等,建立工业技改项目库,实施动态补充调整和跟踪督办。对列入工业技改项目库的项目,县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每季度组织一批项目集中开竣工,及时兑现有关奖励政策。
(三)招大引强,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1.突出龙头企业和产业链招商。根据产业链,有针对性地制定产业招商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方向、重点领域、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重点瞄准行业领军企业开展精准招商、专题招商、以商招商。按照补链项目清单,针对产业链中的关键产品和关键环节,实施产业链招商行动。
2.强化引进项目落地服务。由县工业振兴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产业招商工作。按照重大项目管理模式,实行招商项目指挥长制,加强招商工作调度和经费保障,协调解决涉及的土地、规划、环保等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对签约工业项目在立项、环评、注册等方面的全程服务。
(四)完善机制,提升园区承载力
1.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依托区位及资源优势,不断加强和完善园区道路、污水处理、供电、供水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力。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发展空间,不断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加快土地收储和标准厂房建设。实施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集中处置闲置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拓宽发展平台,确保项目用地,促进科学发展。落实标准厂房建设资金补贴政策,积极吸纳企业、个人等民间资金以及融资机构等参与标准厂房建设。推广订单式标准厂房建设模式,鼓励规划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探索建立标准厂房产权分割登记制度。
(五)强化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完善企业服务机制。建立企业问题直报平台,健全企业问题协调解决机制。每年筛选8-10个产值、税收贡献大的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建立县领导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制度,全力以赴为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乡(镇)主要领导每月到辖区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服务,联系县领导每月到所联系的重点工业企业、项目调研1次,分管工业的县政府领导每季度到重点工业企业、项目调研1次,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组织相关县领导及部门召开项目联合审批会和企业困难问题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大对企业存在问题的协调力度,对问题解决情况实行挂账销号并进行公示,定期通报。
2.加强企业人才培养。每年组织1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到国家知名重点院校进行短期管理研修免费培训,组织10名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高管人员进行系统性管理免费培训,组织10名小微企业主进行专业化管理免费培训。每年表扬一批优秀企业家。
3.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时空服务企业功能,为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援助等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加强企业产权保护,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建立企业投诉应急反馈处理机制,坚决制止和纠正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
(六)加大政策支持,助力企业加快发展
1.政策保障。全面梳理近年来出台的促进工业发展各项制度,按照务实管用、效果良好、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原则,整合制定我县进一步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措施。
2.用地保障。统筹安排工业用地指标,实施弹性用地供应办法。新增工业用地指标占新增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30%,县级统筹的耕地占补指标30%优先保障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用地需求。
3.资金保障。有效整合全县工业发展资金,将每年工业企业新增税收县财政可用部分的20%增列入工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培育龙头企业、项目引进和技术改造等。统筹安排企业转贷过桥资金,帮助解决过桥资金难题。
4.其他要素保障。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等行业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优先保障重点工业企业、项目需求。
(七)落实目标任务,严格督查考评
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业振兴工作考评方案,园区管委会及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总分中的工业部分占比分别提升到30%、10%,乡(镇)的占比提高到2倍以上。实行工业发展定期通报制,每季度定期通报,连续3个季度排名后3位的,绩效考评不得评为一等等次。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严格督查考评,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成效切实体现在考核结果中,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解读材料公开地址:解读《兴安县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