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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兴安县高尚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高尚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兴安县高尚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目前已形成了《兴安县高尚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要求,现将兴安县高尚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期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向高尚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日超
联系电话:17777380708
地址:高尚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邮箱:425968982qq@.com
附件:《兴安县高尚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
高尚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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