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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兴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兴安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将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发展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兴安县林业局联系。
联系人:张松
联系电话:0773—6222149 18277367447
通讯地址:兴安镇湘江路128号兴安县林业局
邮箱:xaxlyjylg2729@163.com
附件:1.《兴安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
2.《兴安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起草说明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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