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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兴安县养犬区域划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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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兴安县养犬区域划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公示
2024-03-28 10:10 来源: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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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于2024年3月20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兴安县养犬区域划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截至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18:00,未收到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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