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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志—第六篇(社会)第五十七章 宗教 寺庙

2022-04-28 08:51     来源:兴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兴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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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宗教  寺庙

从唐代到清末,县内只有道教、佛教,基督教于清末民初才传入县内。一九四九年后,全县人  民追求新思想和科学知识,信教的人大减。只有个别人,继续从事宗教信仰活动。

    第一节    

据《广西年鉴》记载,道教于唐宋时已在广西流传,随之传入兴安。教徒称修行道士,  脱离尘俗,入山修道,身穿宽袍大袖,头挽发髻,或口念偈语,或一步一拜,在城乡化缘,  盘桓数日后离去,并无其他活动。民国时期真正的道士已绝迹。随之鬼师公、巫婆(鬼婆)披 着道教的外衣,自称道士,既不入山修道,平时也不穿道装,不忌荤腥,饮食婚事与普通人 一样。专门从事所谓还愿、送鬼、招魂等迷信活动。一九四九年后,人民政府明令禁止这种愚民、 损财的迷信活动。

    第二  节    唐至德元年(756) ,释宗慧为全州湘山寺佛教开山祖,兴安、全州两县相邻,佛教逐 渐自全州传来兴安。佛教徒的生活及活动经费均来自募捐的田租收入和每逢神节日或集会向 烧香拜佛的信民化缘求些补助。到民国中期,一些新思想和科学知识传入县内,佛教传 播逐渐衰落,有些寺庙塌毁或被拆除,僧侣只有45名。每逢三月、六月、九月,有上千名群 众登殿拜佛。一九四九年后,多数尼姑、和尚自愿还俗,只有个别的,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宗教政策 的范围内仍在活动。

    第三节      

传入兴安县内的基督教主要是指基督教中天主教的两个支派:新教和旧教。

      新教是基督教的一派,与天主教、正教并称为基督教三大教派。新教传入中国,通常称为基督教。此教是清光绪十六年 (1890),由一个英国传教士到县内传教。清宣统元年(1909)在县城设有中华圣公会教堂,教堂地址在今县城桂善街公安局侧面。民国初年,先后在界首五排街、湘漓东坡山(今湘漓乡义和村东桂屯)、溶江镇设有分会。民国20(1931),在高泽秦家也设有分会,主教是英籍侯礼敦。

民国31(1942)兴安县教堂、教徒情况表


教别
教堂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教  徒(人)
  合计   男   女
基督新教 中华圣公会  首善镇(兴安镇)  宣统元年(1909年)   85   54   31
基督新教 中华圣公会界首分会  界首乡 民国 2 年(1913年)   37   21   16
基督新教 中华圣公会湘漓分会  湘    漓     东 坡 山  民国3年   22   10   12
基督新教 中华圣公会溶江分会  溶江镇  民国9年   48   24   24


    民国33(1944)日军入侵兴安县,传教活动间断。抗日战争胜利后,新教在县内又开 始传教活动。一九四九年后,党和人民政府对新教教徒进行了教育和改造,信此教的人几乎没有, 只有个别的人仍从事新教信仰活动。

      旧教是天主教在中国的别称。民国30(1941)由一个美国传教士传入的,并设有天主教堂1所,地址在今县城漓滨街即灵渠北路。民国33年上半年,全县旧教传教场所有28处,传教的神职人员40人,教徒103人。同年下半年,日军入侵兴安县后,传教活动曾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旧教又开始在全县内传教。一九四九年后,旧教也受到改造,信教的人几乎没有,美籍神甫离境回国,旧教活动随之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也有个别人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宗教政策范围内,从事旧教活动。

     第四节    

 一九四九年前,城镇乡村均设有寺庙,据清道光《兴安县志》所载,有26座。主要有:

  始建于隋代,在今县城看守所处,庙内有孔子、观音等塑像、状元桥。一九四九年后塑像被毁,状元桥移到灵渠公园里。  

金峰殿  在县西三里处,殿堂内供奉观音、五谷真仙、岳武穆、齐天大圣等塑像。解放  后,殿堂及塑像均被毁。

     鸡笼殿  在今普头村附近,殿内设有黑帝天公

   中华圣公会教堂  全县共有5所,地址分别在今兴安镇、界首镇、溶江镇、湘漓乡东桂 屯(东坡山)、崔家高泽村。一九四九年后,教堂都已不存在。

    天主教堂在今县城漓滨街即灵渠北路的饼干加工厂处。

    此外,还有高尚乡的秀峰寺、双泉寺,湘漓乡的近明寺、长寿庵、鹫峰庵,兴安镇的宝  塔寺、观音庵,界首镇的宝峰庵,护城乡的桑树庵、石磊庵,溶江镇的太和庵,华江乡的千  家寺、回龙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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