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第六节 社会风气
陋 习
一九四九年前,社会制度腐败,社会风气不正,加之科学文化不发达,以致民间出现许多陋习。
蓄婢纳妾 一九四九年前有钱人家多收买民间少女作奴婢,长大后收做小妾。大地主及乡绅多 一妻多妾。一九四九年后,随着政治制度的改变,妇女得到完全解放,蓄婢纳妾的现象已不存在。
吸食鸦片 吸食鸦片一九四九年前严重存在,吸食者多为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流氓地痞等。国民党政府虽曾颁发禁令,但是禁而不绝。据民国25~29年(1936~1940年)调查烟民数,全县有烟民880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2%,其实远不止此数。一九四九年后,政府禁止贩卖和吸食鸦 片,吸鸦片者已绝迹。
赌 博 赌博是一种严重的社会病态,赌博的方式有番摊、干子宝、骨牌、麻将、字牌 等。一九四九年前,赌博风流行全县城乡各地。赌博给社会带来极严重的破坏,赌输了钱的人,首 先是卖田地,卖房屋,以至嫁妻卖子,倾家荡产,因此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盗贼日多,偷鸡 摸狗、偷牛盗马、拦路抢劫等案迭起。民国年间,国民党政府也曾明令禁赌。据民国31年 (1942年)《兴安年鉴》载,民国27年破获赌博案57件,拿获赌犯260人;民国28年破获赌博案38件,拿获赌犯165人;民国29年破获赌博案96件,拿获赌犯415人;民国30年破获赌博案86件,拿获赌犯485人。但越禁越赌,开赌者照样开赌,其原因是政府腐败,政府威信不立, 政令松弛,贪官污吏、土豪劣绅、闲散军官、流氓赌棍等带头违反禁令,擅自开赌,致使赌 风禁而不绝。一九四九年后,5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通过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 和宣传活动,县内赌博之风已经绝迹。80年代后,由于各种原因,赌博之风有所蔓延。1990 年,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赌博之风大为减少。
暗 娼 一九四九年前,兴安县城、界首、溶江等圩镇有少数暗娼进行卖淫活动,从事卖淫的 一是社会地位低下,穷苦人家的女子被卖来卖去,被迫出卖肉体,供人玩乐;二是有少数妇 女厌恶劳动,一贯淫荡,不务正业。暗娼不是公开活动,其具体数目无从统计。解放初至70 年代末,这种恶习已经绝迹。80年代后,少数饭店、酒家、旅社以服务的名义,暗地容纳暗 娼卖淫者仍有之。
溺 婴 溺婴也是严重社会病态。一九四九年前,溺婴现象县内比较普遍,其原因有二:一是 重男轻女,穷苦人家生下女孩,认为不能成为家庭劳动力,反而是个赔钱的包袱;二是无计 划生育,生育无节制,生育多,无法养活。一九四九年后,这种现象已基本不存在了。
缠 脚 清代以前女子以小足为俏,从小缠足(裹脚);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明令剪辫 放脚,此俗渐绝。
社会新风
一九四九年后,社会风气迅速好转,并逐渐形成许多新的风尚。但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 50年代初,全县广大工农群众翻身做了主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毛泽东,对新社会充满 信心和希望。各级干部下乡工作,自带行李,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为民办实事,作 风艰苦朴素,和群众结下了深厚的阶级感情,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同时社会风气随之好转,好人好事、喜事新办、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团结互助等新风逐步形成。社会秩序井然,被人们称为“道不拾遗,夜不闭户”。
60年代初,境内掀起学雷锋、做好事热潮。农村、城镇、机关、学校青少年普遍组织学 雷锋小组,帮助老弱人挑担、携物,为盲人带路,架桥铺路,打扫公共场所,为烈军属挑水 打柴等,好人好事遍布城乡。“文化大革命”时期,此风停滞。
80年代,是改革开放的时期,随之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也波及兴安,县内部分人, 尤其是青年人受到影响,而做了些属不良行为的事,造成社会治安一度恶化,一些地方出现 了赌博、斗殴、偷盗、抢劫等。为此,中共兴安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在重视物质文明建设的同 时,狠抓了精神文明建设。通过不断开展“五讲” (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 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 爱党) 活动和综合治理,县内讲礼貌、讲文明、团结友爱、尊老爱幼、尊师重教之风日盛, 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并出现了许多移风易俗、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大公无私、慷慨捐资、 见义勇为等新风尚,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正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其主要新风事例有:
踊交爱国粮 高尚乡堡里第8村民小组农民侯昌南自1983年以来,每年都向国家交售余 粮5000多公斤,其中1989年交售余粮7275公斤,获得中共兴安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奖状,被选为县政协委员,出席了自治区政协会议。界首镇合家村杨柳田屯农民李贵田,自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每年都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公购粮任务。1990年,除完成合同任务外,还一次性向国家交售余粮5507公斤。
赡老扶孤 1981年秋,兴安中学教师郭豫祯,见学生文教立因父母双亡后生活无依靠处 境艰难,主动承担供养义务,使他读完了高中。1982年秋,文教立考上了广西大学后,郭老 师继续援助,直到1985年郭老师调回广东为止,三年期间共寄给文教立800多元人民币。在 郭老师调离兴安中学之前,文教立得到县公安局杨凤林的援助,每月寄去五、六元,直到文 教立大学毕业。
1982年,崔家乡高泽村东山屯“五保”老人王道美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同屯农民 王代益,自家经济负担已很繁重,还主动承担赡养五保老人的任务。1982年起,王代益每天 往返约1公里为老人送三餐饭菜,并常给老人喝点酒促进血液循环。老人病时,请医上门治 疗,并予专心护理。为老人洗衣服检修房子,每年还为老人做一套新衣服。王代益服侍老人 8年如一日。1989年底,王代益的事迹受到兴安县民政工作先进代表大会的表彰。
1984~1987年,兴安中学教师余明坤、李素芳夫妇,每年春节为护城乡柘园村南陡口屯 双目失明的“五保”老人送几斤猪肉、几元或十几元钱,从不留名。后来,群众将此情况反 映到了兴安中学,学校领导表扬了余明坤、李素芳夫妇。
1989~1991年,高尚乡毫溪田自然屯的青年人,在共青团支部的带领下,坚持每天轮流 服侍同屯“五保”老人蒋顺嫂,受到群众的称赞和团县委的表扬。
助人为乐 1988年3月,女青年张建红身患白血病,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治疗,生命 垂危。3月8日,县妇联和共青团兴安县委发起抢救张建红的义捐活动。到4月底,全县参加 义捐的干部、职工、学生和农民群众达6000多人,共捐资4800多元,使张建红的病得到了应 有的治疗。
1990年5月26日早上,护城乡自治村协力屯团支部书记杨荣辉,在村口发现一个病得神志不清的人躺在路旁,立即叫了几名共青团员,拿来茶水和饭菜,并给他服药。半小时后,病人稍清醒时,经询问才知道他是一位四川西昌姓魏的旅客,在旅途中因精神病突发与同伴走散,迷糊中来到此地。团员们为他安排好了食宿,并请医生为他看病。两天后这位旅客身体逐渐好转。5月28日,杨荣辉等团员凑了100元钱,给这位四川人做路费,并送他到兴安车站。后来在铁路公安派出所民警的帮助联系下,这位四川人的亲人将他接回了家。杨荣辉等 共青团员助人为乐的精神,受到了团县委的表扬。
同年秋,护城乡南源村共青团总支书记蔡余明,青年蔡余斌,用自己的柴油机和拖拉机,义务为困难户抽水、耕田达数十次,受到群众的称赞和团县委的表扬。
拾金不昧 1989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左右,漠川乡长洲村青年刘作中在自家的厕所旁发 现有1个提包,内有人民币1500元。刘作中在厕所旁等候失主到来后,当即将拾得的钱如数 交还失主。刘作中被群众称为80年代的活雷锋。
舍己救人 1991年6月1日,兴安镇姓曾的两兄妹,在兴安火电厂宿舍区旁的池塘边玩耍, 5岁的妹妹失足掉进1.5米深的池塘里,7岁的哥哥急忙跑回家喊人。兴安镇小学四年级学生 李宁(11岁)骑自行车路过此地,看见有人落水,跳进水池把小姑娘救上岸来,并送她回家。
慷慨捐资 民国8年(1919年),王葆贞捐资光洋6200元,新建私立葆贞女校。
1984~1988年,金石乡投资18.2万元,架起13座铁索桥,其中各村群众私人捐资4.55万 元。
1985年,溶江镇一甲村一甲屯群众自筹资金7万元,修建了长100米,宽4米,结构为石 拱钢筋混凝土的一甲大桥。此后溶江镇各村群众又捐资20万元,在镇、村两级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支持下,先后废渡建桥7座,共550米。
1986~1987年, 全县单位、集体和群众共捐资60.97万元,抢修中小学危房。其中捐资 最多的是兴安镇吕兴平,2次共捐献5800元。捐资100~370元的有14人。
1987年,建成点灯山电视差转台,共投资24万元,其中县直机关、干部、工人捐资12.4 万元。
1990年,建成长150米,宽7.5米的湘漓乡洲上大桥,共投资72万元,其中湘漓乡的洲上、渔江、灵源村和界首镇宝峰村的群众以及湘漓乡的干部和该乡在外工作的干部、工人,共捐 资5万元。
1990~1991年,全县干部工人捐资12.6万元支援植树造林和五里峡水库建设。其中捐款 最多的是从台湾回到严关同志村探亲的唐高权老人,为五里峡水库捐资共2000元人民币。
移风易俗 1965年9月,溶江镇龙源村王子华(男)与富江村秦昌媛(女)结婚,不讲排场, 不收彩礼。结婚那天,男方为新娘做了两套新衣,女方家为新娘赠送锄头、挂耙、粪箕、草 帽各一对和《毛泽东选集》一套。村上青年文艺宣传队为他们排演了《新婚赞》节目,赞扬 他们“新婚新办意义长,王子华是好榜样;昌媛带来新《毛选》,锄头粪箕作嫁妆”。
1981年12月,县妇联和团县委在县人民政府大礼堂为11对新婚者举行了集体婚礼。举办 单位给每对新婚夫妇赠送了鲜花、水壶、影集,并招待电影一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