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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志—第六篇(社会)第五十六章(风俗习惯)第四节 社交礼仪

2022-03-22 08:53     来源:兴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兴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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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嫁
    求  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都由父母作主,请媒人说合。新中国成立后颁布新婚姻法,多自由恋爱、结婚。
    订  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请媒人将订婚礼物男女庚帖交换即为订婚。新中国成立后,男女双方向政府 登记领结婚证。
    结婚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男女通常在16岁左右结婚,也有14岁结婚的。50~60年代,常在20岁左右结婚。70年代后提倡晚婚,即乡村男25岁、女23岁,城镇男26岁,女24岁。少数到30岁左右结婚。
    送聘(报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男家择定婚期,于婚期前1个月或2个月备酒、肉、糖、饼,请媒人携往女家通知婚期。新中国成立后,逐渐改由男方亲自送礼到女家报日。
    敷  床  结婚那天,由男家在亲戚(来贺者)中择请好命人铺设新床,寡妇“命丑”,不 准入新房。
    过  礼  迎亲时,由男家备彩礼兴鼓乐将猪、羊、鹅、鸡、肉、衣衫、礼饼、茶果之类 请介绍人领往女家。女家亦备有新床、箱笼、被褥、蚊帐等嫁妆过往男家。
    迎  娶  男家请介绍人将所备礼物领往女家迎亲,女家亦备牲酒陈设于神前,是谓座花 园,再由介绍人请新娘乘花轿赴男家。至男家时,再设牲礼,杀雄鸡供酒,谓之回神。解放 后,废彩花轿代之以步行,80年代后有的乘汽车迎娶。
    结婚仪式  新娘到家即迎至堂前,夫妻同拜祖先,赞礼先生宣读昭告文,读完引新娘入 洞房。稍歇,新夫妇同到堂前拜堂,亲戚们给新夫妇送红包,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到几百 元。傍晚亲友闹洞房。在溶江地区,白天新夫妇同挑3个水桶到井边挑水,挑水回家后,新 夫妇抬油茶敬亲友。晚上,洞房内陈设酒肴糖果,亲友唱歌引新郎入洞房,在洞房内边饮酒 边唱贺郎歌至深夜。最后,新娘端糖姜茶入洞房敬亲友,新夫妇行合卺礼,亲友退出。
    婚后各种礼节  结婚次日早,新妇奉糖姜茶敬亲属;新妇在夫家住9日后回娘家,即归 宁。住10日后还夫家。新中国成立后一般1~3日内,夫妇同回娘家拜见岳父岳母,即日退回夫家, 俗称“三朝回门”。
    续娶与改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妻死三年后方可续娶,夫死三年后方可改嫁。新中国成立后,已不拘旧例。
    赘  夫  男子因家贫不能娶妻而入赘的,妇女因前夫死亡无子女而招夫入赘的,或因夫 死子幼招夫抚养的,父母无子留女在家招夫入赘的,俗称“上门”或“招郎”。在入赘之日 由男子备酒席请女家亲属聚会,并为之证明。新中国成立后,改由女家备酒席请亲朋祝贺,男家亲 属送赘夫到女家成亲。
    童养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贫苦之家有带童养媳的情况,年龄多在六七岁左右,花费甚少。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禁止童婚,此习惯随之破除。
    瑶族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瑶族一般不与汉族通婚。新中国成立后,瑶族逐步与其他民族通婚。其婚 姻有招赘、嫁女的,也有半招半嫁两头走(即男方住半月,女方住半月)。男女婚姻自由,双 方认识,情投意合,即可定为夫妻。聘礼简便,男女双方互送一两件首饰或雨伞即可。结婚 仪式,通宵唱歌,以华江瑶族最为典型。
    丧  葬
    老者死亡,称“老了”或“老逝”,丧事称“白喜事”,主家称“孝家”。70年代之前 均用木棺土葬。 巨富家有特制棺木,分内棺、外椁,贫穷家有葬薄木板的。坟墓通常称为 “祖”。县内火葬始于1979年,城镇居民及国家干部死后实行火葬。同时,向农村宣传火葬。丧礼按孝家经济状况而定繁简,其程序主要是:
    始丧筹备  当丧事之始,即备棺材、寿衣、筵席等。
    入  殓  入殓时,先将灰包、纸钱、银元等垫放棺内,然后鸣炮,亲属哭泣,用被单兜 死者置于棺内,再覆以被盖,并将死者生前所应用衣服塞入,最后覆以棺盖。
    摆  尸  替死者抹身、梳头、更衣后,将尸体置堂前,按男左女右摆放;死者脸上遮纸 钱,覆盖白被单,同时设几于前,摆灵位牌,燃香化纸点灯,用碗送饭,放熟鸡蛋一只,插 箸夹蛋,用白纸写“当大事”三字于门头,门楹贴丧联。
    讣  告  通常多以讣闻张贴公共地方,又将讣闻送发亲戚、家族、朋友。新中国成立后采取临时走报。
    戴  孝  丧家家属(死者以下直系血亲)均着白服素冠、白鞋、腰缠麻线等。新中国成立后,改为亲属均顶白布挂孝或戴黑袖套。
    吊  奠  也称守灵,开吊之日,丧家及亲戚、家族、朋友备设茶点、香纸、蜡烛、爆竹、冥镪、挽联、祭文等,对死者吊奠。孝子轮流侍棺侧,朝夕不离,早晚三餐供食,亲友前来吊丧下拜,孝子要回拜。新中国成立后,城乡仍有吊奠仪式。但城镇和国家机关厂矿,采取送花圈开追悼会的方式进行。
    唱孝歌  又称唱号歌。在出殡前,亲友、村里人打鼓、唱歌更,打一阵鼓,唱几句孝歌。孝歌内容有数死者生前的苦难、功德,有唱孝子的孝顺,也有唱人生一世的哲理。唱到半夜时,孝家请吃“半夜饭”,饭后,多为按古代小说的内容唱,直唱到天明。
    出  殡  出殡时,丧家再陈设酒席祭奠,亲属等均跪灵前哭泣。接着将棺抬走。亲戚、 家族、朋友举挽联、花圈随棺送葬。一路撒钱纸,放鞭炮,直至葬地。
    安  葬  灵柩到达葬地时,孝子向抬棺柩者一一跪谢,稍息即将棺柩下冢。然后以火砖 或石块砌盖,或以泥土垒盖,是谓安葬。
    谢  孝  葬事毕,孝子穿孝服在吹鼓手吹打乐声中到各丧礼席间跪拜,向亲友表示谢意。
    喜  庆
    婚  嫁  男婚女嫁时,双方家里都要做隆重的酒席,宴请各自的亲朋好友。女方家酒称 “嫁女酒”,女子出嫁早餐为最丰盛;男方家酒称结婚酒,中午餐较丰盛。亲朋好友前来贺 喜的礼物有:现金、布、毛毯、被子等生活用品,以及对联、书籍。50~70年代,有的举行 简单婚礼不摆酒席,只买些糖果、瓜子,请亲朋好友吃。也有的由男女双方同时在饭店隆重 地宴请亲朋好友吃一餐,赴宴者多数送红包,礼金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
    添  口  主要有三朝、满月、周岁。孩儿生下第三天,请亲朋好友及接生婆吃酒,称 “三朝酒” ,来贺者要向产妇送营养品,给新生儿送衣物。新生儿出生满1月时,要宴请亲 朋,称“满月酒”,婴儿在此日剃满月头,外婆要送礼为外孙做满月,满月后,产妇方可出 房、走亲。周岁俗名“做对岁”,就是新生儿满一岁那天,宴请亲朋好友,庆贺新生儿成人。
    庆  寿  一般人到50岁,就开始做生日,有钱人从30岁就开始做生日。60岁为花甲之年,生日那天,要隆重地庆祝一番,有的请吹鼓手,称之61大寿;满70岁、80岁也称大寿。做寿的人主要是同辈、晚辈、亲朋、好友,寿礼有烛、面、酒、鱼、肉、鸡、蛋、粑粑、寿对、布等,客人只中午吃一餐。主人收寿礼时要退回一点,称“回根礼”。
    此外,还有入新居(进火)、参军、升学等庆祝酒。
    民间礼节
    亲属称呼  父系直系血亲方面,对高曾祖以上的先祖辈,一般称“爬爬”,对曾祖父及 曾祖母均称“太太”;对祖父普遍称“爹爹”,对祖母称“奶奶”;对父亲呼称“大大”,新中国成立后普遍称“爸爸”,也有呼称“伯伯”或“满满”([孑免][孑免])。
    母系直系血亲方面,对外曾祖父一般称“外太公”;对外曾祖母一般称“外太婆”;对外祖父一般称“外公”,对外祖母一般称“外婆”,大部分地区称“公公”、“婆婆”;对母亲一般称“妈妈”,在严关、护城、湘漓、界首、崔家等乡镇,也有称“阿妈”,在溶江廖家等地有称“妲妲”,还有少数人称母叫“伯娘”、“婶娘”、“奶娘”。
    父亲旁系血亲方面,对父亲之兄,普遍称“伯爷”或“伯伯”,也有称“堂屋伯伯”; 对父亲之兄嫂,普遍称“伯娘”,也有称“火屋伯伯”;对父亲之弟,一般呼称“满满”, 也有称“爷爷”;对父亲之弟媳一般呼称“婶娘”,也有的为了表示亲切而称呼“娘娘”; 对父亲之姐妹一般呼称“娘娘”,有少数人称“满满”,或称“姑姑”。
    母亲旁系血亲方面,对母亲之兄弟一般称“舅舅”或“舅爷”。对母亲之姐妹一般称 “姨娘”,对母亲之姐妹夫一般称“姨爷”。对母亲的兄、弟、姐、妹之儿女,称“表哥”、“表弟”、“表姐”、“表妹”。
    对父亲姐妹的儿女也称“表哥“、“表弟”、“表姐”、“表妹”。家庭里同辈,兄称 哥哥,哥哥的妻子称嫂嫂或姐姐;弟称佬佬,弟弟的妻子称弟媳或妹妹;姐称姐姐、妹称妹 妹。
    其他称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对有文化的长辈普遍呼称“先生” 。新中国成立后对参加革命工作的人称 “同志”,对有技术的人称“师傅”,对不相识的长者称“老爹”、“老伯”、“伯娘”、 “大婶”、“娘娘”、“大嫂”等。
    行路礼俗  这种礼俗主要有指路礼、让路礼。有人问路,兴安人十分热心指路,手指方 向,详细告诉去向、路程远近。遇顺路,指路人还会领路,到分手时再详告走法。末了再叮 咛一句:“过去再问一声”。问路人礼貌谢别。同伴出门,先宾后主,先长后幼。
    交际礼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见面多以拱手、打招呼以示礼貌;新中国成立后,青年人相见除打招呼外, 还要握手。有客人到家,先起身让座,然后给客人倒茶、递烟,倒茶递烟时用双手,客人也 用双手接住。客人一般坐堂屋两侧。主人不请,客人不进卧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客人在家吃饭, 妇女、小孩不入席,新中国成立后,此俗已渐破除。客人未吃完,主人一般不先放下碗。吃饭时, 兴安各地都有互相夹菜的习惯,现已逐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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