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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上午,兴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县会议中心302室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军,副主任胡琳、韦辉、林玉洁及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汤建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名人选张峰,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兴安生态环境局、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职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兴安县2025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兴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兴安县2025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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