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12月31日上午,兴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县会议中心302室召开,审议通过有关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军,副主任蒋世语、韦辉、胡琳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徐登攀,副县长潘敏,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县政府办公室、县世旅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医保局、兴安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人选、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各专(工)委的副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兴安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兴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兴安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