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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兴安县农业农村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信息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高中或中职院校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二、岗位要求
(一)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二)热爱防返贫事业、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常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有近期一寸照,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以及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3.所获奖项等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二)报名时间
2026年4月7日至4月9日。
(三)报名地址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教育路39号兴安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信息中心)。
四、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二)面试(初定时间:2026年4月10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兴安县农业农村局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聘用
按择优原则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5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现在在职的防止返贫致贫信息员统一管理。此次聘用的人员聘期至2026年6月。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进行续聘或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如有不明之处,可致电兴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73-6217800(请在工作日时间内咨询)。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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