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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信息员的公告

2026-04-07 16:30     来源: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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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兴安县农业农村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信息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高中或中职院校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二、岗位要求

(一)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二)热爱防返贫事业、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常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有近期一寸照,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以及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3.所获奖项等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二)报名时间

202647日至49

(三)报名地址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教育39号兴安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信息中心

四、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二)面试(初定时间:2026410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兴安县农业农村局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聘用

按择优原则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5,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现在职的防止返贫致贫信息员统一管理。此次聘用的人员聘期至20266月。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县委、政府安排进行续聘或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如有不明之处,可致电兴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73-6217800(请在工作日时间内咨询)。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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