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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转提优”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食品安全问题, 近期,兴安县食品药监管局举办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培训会。美团外卖兴安分支机构负责人及网络订餐配送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大队长邹喜明做了讲话,就当前网络订餐发展形势、网络订餐面临的食品安全风险等进行了分析。根据我县网络订餐发展实际,邹喜明同志强调:2018年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颁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明确了职责和义务,食品从业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和落实,确保群众就餐安全。 会上,我局执法人员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讲解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第三方平台应履行备案义务,建立相关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审查登记义务、公示义务、配送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解释。培训要求餐饮服务提供平台如实记录网上订单信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要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渠道和方式,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培训活动,美团交易平台及配送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风险防范能力,同时承诺将立即围绕《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自查,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美团外卖相关负责人表示,美团也将制定了美团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我县网络餐饮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执法人员对参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了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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