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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病友: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并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同时祝您早日康复!
您在治疗过程中,有什么困难或疑问,请及时向您的经管医生、责任护士或科主任、护士长反映,我们会千方百计使您满意。为了您能安全、及时、愉快的治疗,现就有关情况向您介绍如下:
一、住院治疗及作息时间:
医护查房、治疗时间:上午8:00~11:30。
发口服药时间:早上7:00 中午11:00 下午5:00 晚上8:00,请随发随服。
休息时间:午休:12:30~2:00,下午:22:00 ~次日7:00
探访时间:早上:10:00~12:00下午:16:00~22:00
开水开始供应时间:全天供应
二、住院制度:
患者及探示者应保持病房内整洁、安静,物品按指定地点摆放;
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乱污水;不得在室内吸烟和大声喧哗;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病区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燃烧气用具;
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
病区上午为查房、会诊、治疗时间,病人不得离开病房,不得外出和会客;
住院期间外宿或外出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医生同意后方可离开且须按时返回;
病人住院期间的诊疗按经治医师医嘱执行,不得自请院外医生诊疗,不得自服外院药物;
如医生根据病情对您的饮食有特殊要求,请遵守医生为您制定的食谱,不要随意更改;
未经许可请勿进入医护人员办公室和诊疗场所,更不能随意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
及时缴纳医疗费用,以免影响您的治疗。
三、住院病人须知
尊敬的病友: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为了给您和病友一个良好的治疗康复环境,使医院的诊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凡是参加兴安县社会医疗保险者,请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出示医保卡办理医保相关手续。
2、住院期间,若您遇到困难或想进一步了解病情,可随时向您的主管医生、科主任或主管护士、护士长询问。
3、患者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健康情况,既往患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将自行承担。
4、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患者或其代理人签署同意书。为切实履行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患者应慎重考虑并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文书一经签署就具有了相应法律效力。
5、医生将根据您的病情确定治疗方案,进行合理的检查、用药、会诊、治疗。如有特殊病史,请如实向医生反映。若您没有对医生的治疗方案提出异议,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并配合治疗,由此产生的费用将予以确认,并按时足额缴纳。
6、患者身体出现不适情况(胸闷、憋气、心慌、呼吸困难、烦躁、头晕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护士帮助时,应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将及时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7、住院期间请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红包或礼物,如向医务人员送红包或礼物者,我们将不欢迎您继续治疗;如发现工作人员暗示或收受红包者,欢迎举报。(举报电话:07736952000)
8、您的作息时间一般为:中午12:30—14:00午休;晚上22时至次日晨7时休息。上午为查房治疗时间,请家属尽量避开上述时段探视。查房及治疗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写请假条并经值班医护人员批准后方能外出。
9、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免丢失。住院期间请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随意扔垃圾、从阳台向外泼水。
10、无特殊情况请不要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及仓库。不能自行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不要随便到其他病房串门,以防交叉感染。
11、服用自带药品或需请外院专家会诊,应与科主任、主管医师协商,并得到医院同意后方能进行,以免影响诊断和治疗效果。
12、因病情需要留陪人,由主管医生、病区护士长批准。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昏迷病人以及危重病人必须由其近亲属陪护,陪护人对病人负有监护责任。
13、医院为您免费提供电视机、微波炉供您使用,并配备了空调、热水器等,同时为确保您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等电器。请自觉爱护医院的财产,发现人为损坏,将按价赔偿。
14、为保护其他患者及医护人员的权利,患者还应遵守医院所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四、病人办理入出院程序
(一)、入院程序:
1、门诊医师根据病人病情需要,按病种收入住院部住院,同时填写病人入出院卡片并在右上角注明住院预缴费用。
2、病人或家属持就诊卡和病人入出院卡片前往门诊大楼一楼出入院处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夜间入院病人在门诊挂号窗口办理住院手续)。
3、病人或家属将病人入出院卡片及门诊病历放入住院病历袋,就诊卡和住院预缴费用单自己妥善保管。
4、病人或家属持住院病历袋前往指定的住院楼层护士站,办理相关住院手续,接诊护士按程序安排病人住院并做好入院时健康宣教。
(二)、出院程序:
1、住院医师根据病人治愈情况通知病人出院,开具出院所需要备用的药品单、出院记录及出院通知单一并交病人。
2、住院医师开具医嘱通知主班护士,主班护士接通知后办理相关出院手续并电脑通知出入院处,病历按序整理后送出入院处。
3、主班护士床边通知病人出院,做好出院健康宣教及公用财物交接。
4、病人备齐住院期间所有预缴的费用清单,持就诊卡前往门诊大厅一楼出入院处窗口办理出院手续。
5、病人办理出院后的出院通知单交护士站,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及病假条自己妥善保管。
五、更改住院病人姓名须知
1、带入院登记卡、门诊病历、按结账单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在住院部七楼医务科改名盖章
3、在住院部七楼财务科改结账单姓名盖章
4、出入院窗口更改电脑中的错误姓名
5、门诊病历到门诊挂号处更改电脑中的错误姓名
6、未出院的病人将注明更改姓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主管医师存档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