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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师范、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17〕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18〕129号)精神,结合各学校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人数统计表”上报的应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经审核,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
201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 学校 | 人数 | 资助标准 | 金额(万元) |
| 兴安师范 | 900 | 每人、每学期750元 | 67.5 |
| 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300 | 每人、每学期750元 | 22.5 |
| 合计 | 12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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