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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教发〔2018〕85号 关于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2018-10-31 09:13     来源:教育局     作者: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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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师范、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17〕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18〕129号)精神,结合各学校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人数统计表”上报的应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经审核,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

201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学校 人数 资助标准 金额(万元)
兴安师范 900 每人、每学期750元 67.5
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00 每人、每学期750元 22.5
合计 12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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