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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教发〔2018〕39号 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2018-05-25 08:53     来源:教育局     作者: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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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师范、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17〕185号)精神,以你校上报的2018年春季学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在校生情况为依据,经过核实,现拨给你校2018年春季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万元,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助学金的评审、公示工作。对虚报学生数套取助学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助学金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

附:2018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学校 人数 金额(万元) 备注
兴安师范 169 16.9  
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30 13  
合计 299 29.9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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