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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教发〔2018〕78号 关于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8-09-28 09:05     来源:教育局     作者: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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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中学校: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8〕95号)精神,结合各高中学校2018年秋季所统计上报的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人数,现将各校2018年春秋季学期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资金下达你校,请严格按照桂教电〔2010〕10号文件和有关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政策认真做好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并将相关的申请材料、公示材料、免学费确认表、签领表整理存档。

附:2018年秋季学期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学校名称 免学费人数 免学费金额(元) 备注
兴安中学 52 30680 590元/人、学期
兴安二中 44 17380 395元/人、学期
兴安三中 35 13825 395元/人、学期
界首中学 (师范点) 7 2765 395元/人、学期
合计 138 64650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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