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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审批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烟草专卖局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新办、延续
1、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提供准确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变更、补办、停业、恢复营业、歇业
1、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
(1)变更企业(字号)名称或负责人的,应提供准确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由工作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执照信息;
(2)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不变,变更经营者姓名的,应提供户口本;
(3)变更经营地址名称(实际经营地址没有发生改变)的,提供村委或者所属社区出具的街道(道路)名称、门牌变更情况证明;
(4)经营主体不变,变更企业类型的,或营业执照属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备案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应提供有备案家庭成员信息的《企业变更通知书》、《企业基本信息表》;也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由工作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执照企业类型或备案家庭成员变更信息;
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四、审批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实地核查→审批→决定→送达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依据
免费
七、办理形式
1、现场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烟草专卖局办证窗口,具体详见“八、办公地点、时间、咨询电话”
2、网上申请地址: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https://zwfwdt.tobacco.gov.cn/cooperativeWeb/event/tab
3、网办二维码小程序(微信扫码登录):

八、办公地点、时间、咨询电话
(一)窗口名称1:兴安县烟草专卖局办证窗口;
办理地点: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银杏路文化新城6楼62-63窗口;
联系电话:0773-6226963;
办证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窗口名称2:兴安县烟草专卖局办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二楼);
办理地点:兴安县兴安镇志玲路7号(三将军广场旁);
联系电话:0773-6222334;
办证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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